校 園 使 徒 的

      精 神 工 作

 

 


 

校園使徒的精神及應具備的條件

1. 內在:個人的基督化,足堪為教會主體的一分子。

  1)屬靈的人﹝有個人性的神人關係﹞,過一個仰賴天主話語的生活─          例如:真福八端。

  2)一個成熟使徒必須具備自覺的能力,時時意識到自己,
     "到底在做什麼?" "為什麼這麼做?"
     "W.W.J.D?"(換成耶穌會如何做?)

  3)具有"更"的精神;更新的精神。

  4)具有奉獻的精神。

 

2.外在:傳福音和分享;團體性的見證 ﹝不論工作上或生活上﹞。
       
   1) 對知識青年有特別的關切、對傳福音有特殊的熱火。

   2)具有反省能力、行動力。

   3)是位社會關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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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1. 一個校園使徒視情況選最適合投身的學校(分會)在校園內作福傳、

  牧靈工作 ﹝原則上以原就讀的學校或是熟悉的學校為優先﹞

  藉著直接拜訪同學、協助解決生活問題…

  方式建立關係,主動陪伴教友、望教友同學,

  藉分享自己的生活、見證,協助其信仰成長,

 推動信仰團體的成長與建立,並參與分會。

 

2. 激發同學對社會的關懷及學習,

   以福音的精神面對社會中所發生的事件並盡力付諸行動,

   培養這群知識青年未來對教會和社會的影響力。

 

3.校園使徒可以有不同的工作內容,

  因為使徒工作是十分多元的,

  也可以按其專業或性向規劃工作內容,

  但必須經過輔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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