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哈利波特》講起—「準宗教熱潮」、「靈修運動」辨析之二 -金象逵

《哈利波特》在基督教信徒中引發截然不同的迴響。名驅魔人G.Amorth神父說:「哈利背後的『藏鏡人』是魔鬼,誘惑兒童投入超自然的探險。」(英文《台北時報》○二、一、七,頁十一)長老教會盧俊義牧師認為「(哈)是一部很不錯的兒童科幻武俠小說。…是否就是妖言惑眾的書刊,輪不到基督徒出來說話。…舊約的但以理書、以西結書,以及新約的啟示錄等…在許多讀者看來,就有點『哈利波特』。」(《中時》○一、十一、十七,頁十五)  

在「生活背景」中辨析 聖經詮釋學中的主導研討原則以德文「Sitz im Leben」濃縮道出,用最簡單的話講,是說探究一段經文文字,常該深入這段經文形成的「生活背景」。這四個字言簡意賅,在這裡借用,並且擴展其內涵外延。具體地說,不僅要明白「哈」片及書的形成環境,也要注意、而且特別注意「哈」的讀者、觀眾心態如何,他(她)所處的氛圍如何等。舉個例子:善良的哈利忍不住用巫術修理了那蔑視他父母的瑪姬姑姑,這是違反校規的。請想想我們的國中、國小有多少不良少年?學巫術去打架,對他們是誘惑;而他們常欺負的善良小朋友一定羨慕波特會了巫術可修理小流氓。《哈》是「很不錯的少年讀物」嗎?筆者只能抱保留的態度。

再想一想我們這個地區對靈異法術有多麼大而普遍的興趣:「…怪現象是:經濟越發達的地區,例如台灣與香港,巫術卻越吃香。台灣巫師現在已掛起牌子為民眾施巫術,舉凡扶乩、神算、啟靈、觀落陰、符咒、神通等等。…並收取巨額手續費。…(不只港台)事實上,在其他國家也是如此。」「占星術與塔羅牌已經攻佔每座校園。」(《新新聞》九七、三、廿三,頁廿四)歐美也有獎券, 怎麼不像台灣最近的「樂透瘋狂」…求明牌、找林雲?(《勁晚報》○二、二、十一,頁二)不為發財,靈異也總是迷人。報載「哈」片在上海「讓小朋友為之瘋狂,有的小朋友說他們要當第一位魔法學校的中國學生。」(《中時》○二、一、廿八,頁廿九)相信這不是單單發生在上海的現象。

「生活背景」促使我們研究什麼是巫術。《教理》說:「行巫術是嚴重地違反虔敬之德。」(二一一七)換言之,是大罪。這一定要明確分辨。一般來講,電影中免不了有「犯大罪的行為」演出,怎樣判斷這部電影是否合乎倫理呢?要看它整體的導向是否責斥這嚴重犯罪的行為。若是,由天主教倫理來看,這部電影是可推薦的;否則,即是Morally objectionable。巫術是大罪,假定它與魔鬼有關聯。詳見下。  

淡化「哈」之可能陷阱 首先應該承認「哈」片及書很有趣味,都是小朋友在玩鬧,不講「生活環境」,覺察不出有什麼不妥當的地方。但書的第二、三、四集就不那麼「童子軍」了(原文只出了四集,都譯成中文。《中時》○二、一、一,頁十四)。如佛地魔喝哈利的血(四,六六八),吃屬下的手臂以獲得體力(四,六六七)。第四集第卅二章「肉、血和骨」真可怕!如果家長發現子女看完「天真」的「哈」片或第一集之後,有了使人不安的反應—報載「基督教書房,有的經牧者提醒,有的透過國外訊息,《哈利波特》(書)『全下架』(不賣了)。」(《基督教論壇》○一、十一、十六,頁二),信天主的家長對「哈」有警覺,該是好事吧!—尤其是他們對巫術感到喜歡,對傷害人的黑巫術也覺得坦然,此時最好不要直接對迷上「哈」的青少年講巫術能是「魔」鬼的「法」力所致,這會生出「禁果」的作用。該淡化、疏導之。

說來真巧,「哈」片仍在上映,另一部奇幻電影「魔戒」就登台了。對關心青少年心靈教育的人來說,是個跟他們討論比較兩部電影的好機會:「魔」在描述無數次精靈、半獸人…參與戰鬥時,常不忘這部史詩的主題:貪心是恐怖中的恐怖:「這世界最恐怖的力量,並非是先進武器,或殺氣騰騰的千軍萬馬,而是那人心中小小的貪婪。」這完全是聖經的教訓:「貪財是萬惡的根源。」(弟前六10)而「哈」片非常成功地用極多篇幅渲染巫術的神奇、奧妙、大能…這會是年輕觀眾注意力的所在。至於「哈」有的積極正面的信息,大概更是年長的、心中本已具有積極正面心態者的投射回應,何況「哈」講到那些信息的文字並不多。更自然的觀(讀)後感是:不會巫術,善良的人總是受欺負。…沒有巫術,正義、愛…不會得勝。

「魔」「哈」兩片終極差異 「魔戒」作者J.R.R.Tolkien(中譯:托爾金)是天主教教友,是他幫助本是無神論者的路益師(C.S.Lewis)接受了基督信仰(英文《經濟學人》○一、十二、十五,頁七○)。路是名作家,他的書幾乎都譯成中文,其中《魔鬼書信》是靈修分辨神類的經典之作。

「魔戒」與「哈利」的終極差異,也可說是了解「新時代運動」的魅力和蠱毒所在的關鍵,就是:「魔戒」服膺聖經的信仰真理,肯定「超越」(Transcendence);而「哈利」全然漠視它,一切由人發起,一切由人完成。—「新時代」吸引人的地方即在此。詳見下。

在《魔戒》四部書中(包括《前傳》),肯定迥異人間世、超越空間和時間、純精神體的位格存在,即天主與墮落的天使(魔鬼)。天主決定賜給人類超性的永生、分享祂的性體、幸福;而魔鬼、「黑暗世界的霸王」(弗六12)用一切方法使人得不到天主的恩許,在今世「如同咆哮的獅子巡遊,尋找可吞食的人。」(伯前五8)

「魔戒」整個戰鬥的對象是黑暗魔王索倫(一,頁八四),種種描繪肯定牠是魔鬼。而「哈利」中「惡」的至極元首Voldemort,中譯名「佛地魔」,卻是巫師、是人。許多巫術的表現,用人力、自然力是確定不能解釋的,如騎掃帚滿天飛…。「哈」片及書中都沒有魔鬼出現。理由很簡單,相信魔鬼存在,邏輯地也該承認天主的存在。「新時代」思想中,否定位格善神,也否定位格惡神。  

附帶一句話:否定「超越」是今天神學家的「時髦」(fashion):六十年代「上帝已死」神學鬧了一陣子之後沉寂下去;今天「解構神學」(Deconstruction Th.)把神學的結構:「語言」解體:「魔鬼也死了」。  

信天主的家長注意 如果你願意跟子女一起看「魔戒」電影或更好讀《魔》書,提醒您留心托爾金是用婉轉暗喻的筆法描述「超越」。《魔戒》肯定天主的存在和掌管宇宙。在至尊魔戒掉入「末日裂隙火山」中而毀滅後,「魔王索倫出現,黑暗將天空完全遮蔽,龐大身體向世界延展,伸出懷著殺氣的巨手,…一陣強風吹來,這一切被吹得煙消雲散,取而代之的是無比的靜默。」(三,二八六)誰使消滅索倫惡力量的強風吹來?或者:誰是強風?魔王丟了至尊魔戒,世界上比哈比人比爾博看來更合適的人多得很,為什麼該由比爾博的姪子佛羅多執行毀滅魔戒的任務呢?甘道夫說:「這背後有一股超過魔戒鑄造者索倫的力量在運作著,比爾博註定要接受魔戒,這不是索倫所能掌控的。佛羅多,你也是註定要擁有魔戒。」(一,九一)

比爾博和甘道夫都老了,佛羅多受傷很重,離世之日到來(三,三九九),三人要去對面「潔白的海岸,一望無際的綠色大地和美麗的日出。…和中土世界的關聯結束了。…開始另一旅程。」(三,四○二、四○○)這是肯定有永生。此外,在盛大的慶功宴會之始,「在默禱之後,…」(三,二九五)祈禱也在書中。  

巫術之罪在於通魔 受到大衛魔術師推薦的一本書《魔術的真象》,作者A.Kole,說他的精采節目之一是「凌空飄浮在表演台五呎高的地方,…這完全是以自然的方法達成。」(頁二三)同頁說「超覺靜坐」大師Maharishi收學費每人五千美元,教人凌空飄浮;數以千計的報名學生,結果沒有一個學生能公開表演凌空飄浮。Kole成功了,說是靠自然力,可惜作者沒多講用何方法。整本書「熱心話」很多(作者本是魔術師,後成為傳道人),真正的「學問話」很少。  

「哈」所說:騎掃帚滿天飛,汽車在天空中飛到遠地去…可以確定不是用Kole的自然方法做到的。天主不顯靈跡作跟救恩沒關聯的事。所以可說,該是魔鬼參與了。讀到此地,一定有人說,筆者大驚小怪。一本有趣的童話書,幹什麼那麼認真呢?答曰:《哈》書本身可以只當作文學著作看,不牽涉到迷信邪惡;但此「片」及「書」發生信仰問題的根源是Sitz im Leben。講一個例子:《教友生活》(○二、二、三,頁五)報導,以〈兆頭〉為題:「德國有數千名青年信奉撒旦教。女子露達拔去兩顆牙換上吸血鬼式的牙,經常夜間與同好彼此吸頸血。露達謀殺友人,說是服從撒旦的命令;引起德國兒童好奇;多起學童自高架橋跳下死亡。」(試行法術?)魔鬼不是只在德國活躍!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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