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必須對我們的罪表示懺悔?
因為我們得罪了無限仁慈的天主。

為搶劫而殺人

        故事發生在1910年葡萄牙。深夜裡,一個教堂鐘樓的鐘聲響了12下,本堂神父里偉拉正要上床時,突然有人敲門。「也許是病人派人來叫我吧,」他想。
        他打開了門,進來一個臉被帽簷遮住的男人,粗魯地說:「我要辦告解。」 雖然時候已晚,本堂神父仍欣然應許。
        進了辦公室,那人開始告罪: 「幾分鐘前我為搶劫殺了人。」
        本堂神父嚴肅地看著他說:「你真的後悔了嗎?」
        「當然,在火車站附近想要幹這種事是錯誤的:有人看到了我,且立刻通知了警察。」
        「可是你得罪了天主,你沒有對此感到不安嗎?」神父問道。
        「不,一點也不。」
        「那麼,我不能赦你的罪。」
        「沒關係,重要的是現在你必須默不作聲,不可洩露告解祕密的約束,禁止你對任何人講我的罪行。同時我要把手槍和搶到的錢包留在這裡。稍晚,我會回來取回我的東西。再見。」
        那個陌生人從窗口跳入花園裡,消失在黑夜中。
        數分鐘以後,又有人敲門。本堂神父剛剛來得及把錢包和手槍放進寫字桌的抽屜裡,隨後他去開門。
        進來了幾個警察:「大約一小時前,火車站附近有個男子被殺。我們的狗跟隨兇手的蹤跡來到這裡。你有什麼可告訴我們的嗎?」
        「我什麼都不知道,」神父臉色發白,結結巴巴地說。
        「你好像作賊心虛似的,」警察官反駁道,「我們必須搜查你的家。」不一會兒他們找到了錢和武器。
        「這些東西怎麼到了你的家?」警察問道。
        「我沒什麼可說的。」神父回答。
        「別糊說八道,你被捕了。」
        里偉拉神父被控以搶劫殺人罪,判處終身勞改。
        六年後,在第一次大戰期間,一名受傷嚴重的士兵被抬到野戰醫院,他在醫院中要求能跟一位神父說話。在辦完告解後,他當著三名軍官的面宣稱他是兇手,里偉拉神父卻不公道地代他受了刑。這樣,神父在勞改六年後出了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