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偷東西的人才是小偷嗎?
凡把應給許多人用的東西據為己有者也是小偷

飢餓的醜聞

        法國記者弗朗斯.萊斯普里敘述他在孟加拉-世界最貧窮的國家的生活經驗,說:數天前,我看到一個男孩躺在人行道上,他身旁有一個空的鐵皮盤子。不幸,這並不是一件稀奇的事,因為在此地-首都達卡-成千上萬的兒童都是這樣生活。不過,這孩子躺在垃圾堆中已奄奄一息,有幾隻烏鴉在周圍等著他死去,他的肋骨一根跟地突顯在他那營養不良且傷痕累累的身體上。

        我彎下身來給他一點東西吃,但他拒絕了:他已到了一切都無所謂,連吃的願望也沒有的地步。我把他送到德肋撒修女的修會所開辦的垂死之家,但為時已晚,第二天他便去世了,沒有任何抱怨。

        我們該當捫心自問:為什麼達卡的那個男孩非得死去?為什麼在那個大都會中每天至少有二百人非得因飢餓而死亡?為什麼全世界有好幾百萬人還得餓死?

        我們再來聽聽這一個軼事:
     
五個孩子的父母決定去旅行,臨行時,他們把錢交給了大兒子:「這十萬里拉是給你們用的!」大兒子拿去了八萬,而後對其他四個弟弟說:「我跟我的朋友去兜風,這裡還有兩萬里拉是給你們的!」

        那個男孩難道不也是小偷嗎?他把屬於全部五個兒子的東西據為己有。

        我們,這些所謂世界上最富裕的國家的居民,並沒有權利批評他。因為,我們只佔全世界人口的20%,但我們卻消耗了80%的世界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