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務規則暨課程簡介
課務規則
兩系課程
聖經學
、
信理神學
、
聖事及禮儀神學
、
倫理神學
、
教會法
、
教會歷史
、
哲學
、
宗教交談
、
合作研究
、
牧靈神學、牧靈實習
、
神學語文
等類。
聖經學
神學系必修二十學分;教義系必修十六學分;可選修若干學分。
信理神學
神學系必修二十九學分,可選修若干學分;教義系必修十九學分,選修若干學分。
聖事及禮儀神學
神學系必修十學分,可選修若干學分;教義系必修十學分,選修若干學分。
倫理神學
神學系必修十二學分,教義系必修八學分,可選修若干學分。
教會法
神學系必修四學分,可選修若干學分;教義系可選修若 干學分。
教會歷史
兩系均必修六學分,可選修若干學分。
哲 學
教義系必修四學分;神學系可選修。
宗教交談
兩系必修三學分;另必選其他宗教概論一科以上。
合作研究
神學系必選一次,並寫一篇學期論文;教義系必選一 次,並寫一篇學期論文。
實 習
兩系均必修六學分,可選修若干學分。
神學語文
兩系可各選修若干學分。
牧靈神學
牧靈實習
兩系可各選修若干學分。
課程簡介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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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H
I
J
L
M
P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