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務規則暨課程簡介
課務規則
兩系課程 聖經學信理神學聖事及禮儀神學倫理神學教會法教會歷史哲學宗教交談合作研究牧靈神學、牧靈實習神學語文等類。
聖經學 神學系必修二十學分;教義系必修十六學分;可選修若干學分。
信理神學 神學系必修二十九學分,可選修若干學分;教義系必修十九學分,選修若干學分。
聖事及禮儀神學 神學系必修十學分,可選修若干學分;教義系必修十學分,選修若干學分。
倫理神學 神學系必修十二學分,教義系必修八學分,可選修若干學分。
教會法 神學系必修四學分,可選修若干學分;教義系可選修若 干學分。
教會歷史 兩系均必修六學分,可選修若干學分。
哲  學 教義系必修四學分;神學系可選修。
宗教交談 兩系必修三學分;另必選其他宗教概論一科以上。
合作研究 神學系必選一次,並寫一篇學期論文;教義系必選一 次,並寫一篇學期論文。
實  習 兩系均必修六學分,可選修若干學分。
神學語文 兩系可各選修若干學分。
牧靈神學
牧靈實習
兩系可各選修若干學分。
課程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