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福音主題禱詞:「主!請教我藉領聖體而能與主更加結合!」
貳、 福音內容:
在今天所讀的聖若望福音上記載:耶穌再三強調,祂的肉是真食品,祂的血是真飲料。誰吃祂的肉喝祂的血,必要生活直到永遠。誰不吃祂的肉不喝祂的血,在祂內就沒有生命。當時的猶太聽眾,無法了解耶穌的話,因為他們不知道耶穌是天主子,認為祂只是一個人。一個人怎能把自己的肉拿給他人吃,把自己的血拿給他人喝呢?而且吃祂的肉喝祂的血的人,必生活直到永遠,就更不可思議了。所以他們聽不下去,就起來走開了。我們信仰耶穌基督的人,與猶太聽眾大不一樣:我們深信耶穌是天主子降世成人的救主,我們也知道耶穌在這裡所講的,是為祂於受難前夕在晚餐廳所要立的聖體聖事作準備。的確,耶穌在晚餐廳建立聖體聖事時,以祂天主性的全能,把麥麵餅變成了祂的體,讓我們吃,把葡萄酒變成了祂的血,讓我們喝,讓我們把祂領在心裡,與祂合而為一,同祂活出同一個生命,這是多大的恩賜。耶穌在受難前夕建立聖體聖事時,並不是由於一時的激動偶而作出來的,而是有計劃有步驟的救人行動。救主耶穌特別重視聖體聖事,因為聖體聖事是人類永久幸福的關鍵。天主每天照顧我們,例如開導、鼓勵、助祐、安慰、降福等,這些都是天主賞賜我們的恩典;但在聖體聖事上,耶穌賜給我們的不只是恩典,而是祂自己的體血、祂的生命,祂同我們結合為一,使我們住在祂內,活出祂的生命,因祂而生活;誠如在今天福音上祂所說的:「誰吃我的肉喝我的血,他便活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就如那生活的父派遣了我,我因父而生活,同樣,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而生活。」為此,聖保祿宗徒說:「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迦2:20)我們雖由領聖體獲得分享耶穌的生命,但也能因人犯罪失掉這個生命。我們今天所生活的時代,由於經濟繁榮,物質生活進步,種種誘人享受,引人縱欲犯罪的勾當,在我們的社會裡層出無窮,無論你走到哪裡,公開的犯罪場所,變相的犯罪場所,腐蝕人心的犯罪場所,觸目皆是。所以聖保祿宗徒勸告我們,要把握時機,要認清我們所處的危險環境,慎勿由於自己疏忽,陷入罪惡的陷阱,而承行主旨。
參、 福音註解:
一、「生活的食糧」:是聖體聖事的奧理,在此講解信德的根源和必要,這是信德的奧蹟。這肯定天主已降生成人的位格以及建立聖體聖事也是世人的生命。人藉聖洗獲得了超性的生命,而這生命需藉聖體聖事來養活。
二、「我給的食糧就是我的肉」:意指祂要為人類作犧牲的肉軀。
肆、 生活見證:
一、聖保祿懂得聖體聖事是熱情,合一的聖事,因此他努力傳揚福音,甚至頭被刀劍砍而落地為主致命,因為他的身體與主是合一的。
二、有一位善導堂曹內馨姊妹,每次領聖體,都體驗到耶穌在治癒,給予心中之力量、喜樂與平安,以及與主合一之感受。當她昏迷時一聽到我說:「我去送聖體。」她就立刻醒起來了。感謝主之恩典。
伍、生活指引:
一、 我們之祈禱與信仰越深,越能體會到聖體聖事中天主愛與犧牲以及與基督合為一體之恩典。
二、 有一位神父告訴我,他有一次看到由聖盤中聖體飛到一位開明悟無罪的小男生舌頭上,可見聖體活在無罪的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