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十誡及教會四規
I. 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 II. 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III. 守瞻禮之日 IV. 孝敬父母 V. 毋殺人 VI. 毋行邪淫 VII. 毋偷盜 VIII. 毋妄證 IX. 毋願他人妻 X. 毋貪他人財物
十誡總歸二者,愛天主在萬有之上及愛人如己。
教會四規:
I. 要在各個主日及聖誕節,參與全彌撒 II. 要遵守聖教會所定大小齋期 III. 要妥當告解並領聖體,至少每年一次 IV. 要盡力幫助聖教會的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