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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

主啊!
在我感到飢餓時,請給我一個需要麵包的人;
在我感到口渴時,請給我一個需要飲料的人;
在我感到寒冷的時候,請給我一個需要溫暖的人;
當我感到不愉快時,請給我一個需要安慰的人;
當我的十字架變得沉重時,請使我也分擔別人的痛苦;
當我貧乏時,請領我到有需要的人那裡;
當我沒有時間時,請給我一個我能幫助他一段時間的人;
當我受到委屈時,請給我一個值得讚美的人;
當我沒有膽量時,請給我一個需要鼓舞的人;
當我需要別人諒解時,請給我一個需要我諒解的人;
當我需要別人照顧時,請給我一個需要我照顧的人;
當我只想我自己時,請吸引我去注意另外一個人。
ㄧ德蕾撒修女ㄧ
天主的召叫

資料來源:網路

天主的召叫是什麼?天主的召叫是出於愛,也就是說祂讓你能夠看到別人的問題、痛苦或需要。你怎麼回應祂呢?天主召叫你嗎?(請注意!回應天主的召叫是說:不論你是什麼樣的身份,天主希望你去認識祂與祂做朋友,且願意為人服務,並不是你要去當神父、修士或修女才算。)

「請上主發言,你的僕人在此靜聽!」,在舊約中,這句話是撒慕爾對天主所說的。撒慕爾出生於西元前1180年,他是古代以色列歷史中在梅瑟和達味之間承先啟後的宗教英雄,同時在舊約中的記載,他是能夠見異像的人,而他是祭司,也是先知,同時也是軍事的首腦。 撒慕爾的父親有兩個太太,他的母親亞納因為沒有孩子的事受到恥辱,所以她常祈求天主給她孩子,她向天主許諾,如果她可以懷孕,願意把生下的孩子奉獻給天主。當時的情況被厄里看見便對亞納說:「你平安去罷!願以色列的天主賜給你求他的事。」(撒1:17)之後,天主真的賜給亞納一個兒子,給他取名「撒慕爾」。

當撒慕爾斷奶之後,亞納馬上帶他到史羅的聖殿去將他完全奉獻給天主,此後,撒慕爾與厄里住在一起開始他的新生活。有一天,上主召叫撒慕爾,不過小撒慕爾不知道是上主,卻以為是厄里在叫他,撒慕爾沒有因為幾次在睡夢中被打擾而不高興,反而立刻去尋找呼喚他的聲音,而厄里雖然年紀已大,但他卻知道這樣的情況是上主對撒慕爾的召叫,於是便教導他對上主說:「請上主發言!你的僕人在此靜聽。」來回應上主的召叫,當撒慕爾漸漸長大,上主與他同在,使他說的一切話,沒有一句落空。(撒3:2-19)相反地,在舊約中的約納雖然受到召叫,但卻想躲開上主的面逃避責任,可是在他逃避的路途上出現了很多的問題與危險。(納:第一章)

那麼在新約中的情形又如何呢?請看,聖母瑪利亞如何回答上主的召叫,她說:「看!上主的婢女,願照你的話成就於我吧!」(路1:38)聖母接受天主的召叫沒有懷疑,而天主真的祝福她。相反地,匝加利亞因為不相信而在若翰出生前成為了啞巴。(路1:18-20)

現在天主有沒有在召喚你?我們該如何知道天主的召叫呢?天主的召叫有兩種:一是直接的召叫(這種情形較少);另一種則是透過教會或環境間接的召叫。就如同撒慕爾(代表「你」)一般,起初他不明白是天主在召叫他,而是透過厄里(代表「神師」)的教導後明白。當然,天主給你自由讓你選擇接受或不接受,但是不接受的人一生都是充滿著後悔。因為,天主的聖召就是愛,就是一生跟隨祂的道路,祂要祝福你,使你一輩子是個快樂滿足的人。感謝天主,阿肋路亞!
生活的聖言

天主活著嗎?你怎麼知道天主活著?是因為書上這麼說的?還是因為別人告訴你的?耶穌基督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經過我,誰也不能到父那裡去。」(若14:6)若你真的相信,那麼在生活中你做了什麼樣的見證呢?你什麼時候和耶穌基督在一起?

閱讀聖經是為了透過聖經中的文字語言,能夠獲得天主的啟示或導引助佑;同樣地,經由聖經天主也將祂自己介紹給我們認識,因為祂要和我們在一起做朋友,可是你接受了祂的邀請嗎?願意做祂永遠的朋友嗎?如果你要和耶穌基督做朋友,什麼時候你會去認識瞭解祂?意思是說:你給祂時間嗎?

因此,在讀聖經、祈禱或默想時方式、習慣、姿勢、地點、時間、要唸多少章節或是不能夠專心等,這些都不是重要的問題,重點是在於你真的努力要愛天主、要認識天主和祂在一起。

對於能看、能聽、能摸、能聞的人、事、物是很容易接受,但天主就如依撒意亞先知說的:「以色列的天主,救主!你真是隱密的天主。」(依45:15)是隱藏著的,要怎麼才能與祂溝通呢?我們可以在讀聖經以及祈禱時經由默想來注意天主,並且找時間慢慢地每天練習培養自己與天主之間的友誼,有句話這麼說:「你的祈禱代表著你和天主之間的距離。」

每一個人都不斷地在尋找生命的真光,當若翰在約旦河對岸的伯達尼施洗見耶穌向他走來時說:「看,天主的羔羊,除免世罪者!」(若1:28-29)「你」看到了什麼?看到了你的「生命之源」了嗎?

上主,我的天主!有你的愛,所以我活著,因此我的靈魂頌揚上主,阿門!
先吃聖誕大餐再努力寫功課

By Joseph Lin
小學四年級的時候,我們班的老師出了一個回家功課,要求我們利用週末的時間,自行到中正紀念堂參觀並且撰寫一篇心得報告,因為總總因素我並沒有去,但是怕被老師責罵,還是硬著頭皮寫了一篇「中正紀念堂遊記」,從未去過那兒的我,以為憑藉報章雜誌及電視的報導,再發揮一下想像力,就可以「瞎掰」一番。不料,因為掰功太好,老師竟以「寫得很好」為由要我上台口頭報告,更慘的是還要接受同學發問,當有同學問及門票的價錢時,我楞在那裡,到底該怎麼回答呢?反應不夠快的我還是露出破綻(千萬不要問我當時如何回答,因為真的很糗),事後我才知道參觀中正紀念堂是「免費」的。

今天,我們的老師「耶穌」也給台灣天主教會出了一個功課,要求我們每一位都積極地推動「新世紀、新福傳」,然而,一提到福傳工作,許多藉口就紛紛出籠:沒時間、不會、口才不好、家人反對等,甚至還有人認為福傳工作只是神父、修女的事,自己只要參加彌撒就好了,殊不知道福傳工作是每一位基督徒的「義務」、「使命」以及「榮耀」,而且如果大家都能全力配合,福傳將是那麼地簡單、容易。

其實很多藉口是出於對福傳工作的錯誤認知,以為福傳一定要高談闊論、說服對方加入天主教的行列;也有些藉口是出於對自己的信仰一知半解,害怕有人提及有關「自己所信奉的天主教信仰」或「福音」等問題的時候,不知道該如何回答!(總不能也憑藉報章雜誌及電視的報導,再加上豐富的想像力吧?)有人也許口才比較好、反應比較快,可以將掰功發揮得淋漓盡致,但是不要忘了,我們也許矇得過別人一時,卻騙不了自己一世,如果我們自己都享受不到信仰所帶來的喜悅,如果我們都不知道福音是什麼,甭說福傳了,不要「臨陣變節、帶槍投靠」就謝天謝地了。

譬如一家五星級飯店,推出高級的聖誕大餐並邀請所有的人來吃,不僅完全免費,還提供紅包給攜伴參加的人,第一位受邀的人猶豫不決,就找他的朋友商量,心想好歹有個伴,但是當他的朋友詢問總總細節時,他答不出來,於是他們開始懷疑,認為天下一定沒有白吃的午餐;另外有一個人也知道了這個消息,雖然一開始有點懷疑,但還是鼓起勇氣去試試看,當他品嚐了這麼美味的佳餚,證實了「真的」免費,他立刻邀約所有的親朋好友,由於他親身經歷的「見證」,打動了許多人的心,紅包的獎賞已是多餘,因為與人分享這個「好消息」更令他感到快樂。

教會與第三部門

聖母聖心會萬華社會牧靈服務中心 林燦仁

所謂「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指的就是有別於政府和企業的「非營利部門」(the nonprofit sector),包括非營利組織(NPO)及非政府組織(NGO),也因其具有獨特的使命與運作方式,因此又被稱為「獨立部門」(the independent sector)。從社會的角度而言,教會屬於第三部門,而且可以說是第三部門的先驅,有史以來便在國際社會扮演著倡導、維護價值以及直接服務等重要的角色。台灣早期的第三部門發展最常見的就是教會學校、醫院、堂區以及慈善機構等,即便目前教會機構在第三部門之中,也佔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因此瞭解台灣第三部門的發展趨勢,不僅可以幫助教會修正與社會彼此之間的互動,也可以作為教會機構在制訂未來發展方向時重要的參考依據。

八0年代是台灣第三部門發展的第一個關鍵時期,農、漁會及工會的數目不斷增加,有關勞工權益的勞工組織、協會也開始蓬勃發展,1987年解除戒嚴以後,政治及社會關懷的組織更是如同雨後春筍一般地萌芽擴散,服務弱勢族群的慈善團體、人權及女權運動等也隨之紛紛成立。第三部門發展既與解除戒嚴有關,第三部門的相關法令就不容忽視,我國規範第三部門的法源是民法,民法稱非營利組織為法人,依其設立標準又可區分為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是一群人的組合,例如協會、學會、促進會…等,設立門檻較低,適合沒有大筆基金的團體,但是穩定性較差,若缺乏良好的管理,很容易受到有心人士利用,相對地,財團法人則是集合財產的組織,有穩定性較高的優點,例如醫院、學校、基金會…等都屬於財團法人,教會單位中的教區及修會組織也都是以此種方式設立,以確保財產不易被外人操控。

不論是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目前臺灣第三部門有下列發展趨勢:
一、 國際化與全球化:
台灣第三部門在這幾年努力拓展視野,將活動擴及台灣以外的社會,一些NGO成功地加入具聯合國諮詢地位的非政府組織,有些NPO則擴展全球人道援助或國際救援,更有為數不少的組織積極參與國際會議,甚至舉辦國際交流活動。
二、 策略聯盟與資訊平台:
近年來,台灣第三部門認為應該加強彼此之間的聯繫及互動,因此有些NPO開始發起策略聯盟或建立資訊平台,加強彼此聯繫,分享資訊及資源,並促使第三部門合作與團結。
三、 社區化與產業化:
社區整體營造與地方文史工作漸漸受到重視,第三部門在推動社區發展的過程中,不僅為社區帶來莫大的影響力,也創造許多商機,務實地回應地方經濟需求,同時,為了提高效率及競爭力,第三部門也持續朝產業化方向前進,從業人員也不斷充實本身的專業知識,以便掌握瞬息萬變的社會。
四、 社會福利民營化:
無論中央或地方政府,委託第三部門推行社會福利服務的項目愈來愈多,包括:兒童少年福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者福利、婦女福利、社會救助、社區發展、社會工作、志願服務等業務,方式則有委託、補助、獎勵、公辦民營、資源分享等。
五、 學術界對第三部門研究的興趣
有越來越多大專院校以第三部門為主題進行研究與教學,特別是社會系、社工系、公共行政系、工商管理系,也都相繼開設非營利部門課程。
六、 企業界的支持
無論是為了節稅或塑造企業的社會形象,台灣企業界普遍對第三部門相當支持,有些大企業自行成立基金會,有些則進行企業捐贈,支持特定的計劃或方案。
七、 民眾對宗教慈善活動的支持:
大多數民眾樂於支持宗教慈善活動,慈濟就是最好的例子,其基金總額達新台幣120億元,完全由民眾一點一滴捐款而來。
八、 政府對第三部門的支持與重視
各級政府漸漸增加對第三部門的重視,從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著力發展第三部門業務可窺一二,青輔會建構第三部門的發展環境、加強國內第三部門網絡以及人才培育,並鼓勵青年學子投身第三部門的行列,對第三部門助益頗大。

台灣第三部門發展的起步較晚,第三部門的相關法令、規定也未臻健全,因此有些教會單位在「以不變應萬變」的策略下,仍然維持「非法人社團」的身份,雖繼續行使法人之實,卻無法擁有法人的權利,有些教會機構則是依照宗教法合法設立,卻受限於「宗教類」非營利組織的設立宗旨,不被認定能夠從事社會福利服務的工作,諸如此類的種種問題,想必造成某些單位的困擾已久,或者已經有單位想出因應的對策,總之,教會機構仍然有許多進步的空間,我們不妨根據台灣第三部門整體的發展趨勢,調整機構未來的方向,譬如:加強與國際接軌的能力、增進與社區之間的關係、主動與其他教會組織甚至教會外NPO合作、提升內部治理與管理能力、開發社會資源等,相信教會在與民間、政府、企業的伙伴關係合作下努力,在第三部門將更有著力點,更能展現出教會的聲音。
福傳與傳教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教會傳教工作法令》第6號指出傳教活動(missionary activities)的目標是傳播福音(evangelization)和建設教會(implanting the church),《救主的使命》31-34指出福傳必須針對不同情況有不同作法,在尚未認識基督福音的地方,進行傳教活動(missionary activities),在信仰穩固的地方,進行信仰培育和牧靈工作(pastoral care and formation of the faithful),在信仰貧乏和遠離教會的地方,進行新福傳工作(new evangelization),從這兩份文件我們看出「福傳」與「傳教」是焦不離孟、孟不離焦,但是直接將傳教解讀為福傳實有不妥之處。更何況從中文字面而言,絕大多數的人所理解的「傳教」是指傳揚宗教的意思,即希望他人能夠領洗,成為教友,如果我們僅以單向思考,堅持用「傳教」一詞,可能會與社會脫離更遠,也會讓一般民眾忽略了教會在社會服務層面上的努力。

驚爆九十

「對不起,我太太『好像』快要生了!」,「好!先生留下來掛號、太太請跟我來!」當我們走到醫院的櫃臺,還沒掛號,護士小姐馬上帶領我太太進診療室,醫生內診一會兒,立刻交代護士準備辦理住院手續,並回頭對我說:「怎麼到現在才來?」,缺乏危機意識的我,這時才開始緊張起來,「不會吧?難道小寶寶就要誕生了?」

由於放心不下辦公室未完成的工作,內人說什麼也要挺著快要迸開的大肚子去上班,那天早上,我們夫妻像往常一樣各自到所屬的工作崗位,十時一刻左右才接到我太太從辦公室打來的電話,說是肚子怪怪的,「好像」快要生了,常聽說生小孩總得痛上好幾個小時,而且十分難熬,因此在往醫院的途中我們就彼此約定一定要在生產的過程中一起祈禱,並以握手當作是「一起祈禱」的記號,除了祈求天主特別保祐母子平安、生產順利以外,也希望我們的小孩能夠在父母親共同的祈禱聲中誕生。

才剛辦完住院手續,還來不及在待產室觀察,內人就直接被送進產房,也許是來得太突然,護士們進進出出、忙成一團,這時,梅納茲呼吸法根本派不上用場,深呼吸也抵不過陣陣的劇痛,平時充滿自信的我恨不得能為妻子分擔一些痛楚,但是在這個時刻,卻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太太受苦,自己什麼忙也幫不上,護士見我楞在那裡,丟給我一句話:「如果不舒服,可以先出去…」但是她哪裡知道我心中那份擔心與無助,豈可用逃避來掩飾,在醫生和護士「用力、用力」的催促聲中,我們的手愈握愈緊,剎那間我忽然想起了我們在醫院途中的約定 --「一起祈禱」,沒錯,我可以祈禱啊!這時候的我除了依靠天主,還能做什麼?一股暖流流入了我的心房,我們的小寶貝也在父母親共同的祈禱聲中誕生,看看手錶才十一時三刻,從接到電話到小孩子出生只不過九十分鐘而已,難怪醫生說下一胎可能要生在半路上了。

經歷了驚爆的九十分鐘之後,除了娃娃的哭聲之外,一切歸於平靜,我實在無法描寫此時此刻在我心深處對天主的感謝,也不會忘記一起祈禱的力量竟是那麼地大,經由這次經驗,我深深體會到人的限度,於是我們夫妻倆當下立下志願,一定要常常帶領孩子們一起祈禱,好讓孩子們早日體會到天主是那麼地愛我們,並且要時時感謝天主對我們的眷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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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社會訓導?

維護個人的生活、工作、尊嚴…等基本權益,是天經地義的事,然而,當自己的利益與他人的利益互相衝突時,該如何取捨?目睹社會不公平、不正義時,該怎麼辦?國家、政府和民眾的角色與定位該如何劃分?我們的法律與社會制度是否健全?美伊戰爭孰是孰非?全民抗SARS的過程中,我們得到什麼教訓?失業率節節升高、水庫的水位急速下降、立法院朝野之間的對決…,這些又與我何干?面對此一連串的社會問題,有些基督徒總會抱怨教會無法適時地做出回應,殊不知基於福音精神、實際經驗以及神學反省,教會早就發展出一套社會訓導,針對當前的社會問題予以分析、反省與回應,一方面提供所有基督徒行動指引,另一方面也為全人類提出當前社會發展的正確方向。
自一八九一年教宗良十三世的「新事」通諭,至一九九一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的「百年」通諭為止,教會頒佈了十三份主要的社會訓導,其中大多是歷任教宗所撰寫的通諭、勸諭與公函,只有兩份是會議文件,然而,社會訓導亦可從較寬廣的角度來定義,亦即任何教宗所發表涉及社會、政治和經濟等事務的公開講道,或是各地方主教團就當地社會問題所發表的牧函、聲明和公開信等都可稱為廣義的社會訓導,以這樣的角度來看,我們知道社會訓導仍然在不斷地發展當中,而且各個文件都有其延續性和發展脈絡,甚至其中有一些重要原則反覆在各文件中出現,譬如對人性尊嚴與人權的尊重、正義與和平、優先關懷窮人…等,都是可以適用在不同的歷史或環境之中。當然,有些社會問題會伴隨著地方差異而顯得複雜,因此社會訓導的目的並不是要提出一套全世界通用的快速解決方案,反而是根據福音的精神,結合神學的反省,並以信仰生活中的實際社會經驗為基礎,為不同時代的人,提出合乎人性尊嚴觀點的社會行為準則,它不是一成不變的法律或規定,也不是一套墨守成規的社會守則,而是因應時代需要所提出的道德和行動指引。
部分政府機關、教育單位、甚至少數教友,不願意花功夫去瞭解教會的社會訓導內容,反倒是一味地批判教會的觀念過於保守、跟不上社會潮流…,他們習慣把天主教會與彌撒禮儀劃上等號,認為教會與社會是風馬牛不相干的兩件事,有人甚至誤以為教會的社會思想就是單純地要窮人忍耐、富人施捨、獨善其身、不涉政治…,幸虧大多數的人都知道教會才是第三部門的鼻祖、公民社會的先驅,教會參與社會發展、倡導正義和平,並關心貧窮等弱勢族群行之有年,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的確,宗教信仰並非與社會格格不入,梵二大公會議甚至明確地肯定教會在現世的使命與建設天國是不容分割的,教友應該感受到自己對社會所肩負的特殊使命,以身作則,表現出對大眾利益的責任感與服務精神,敢說、敢做、不鄉愿,以基督徒的品德與智慧,挑戰惡勢力,改變不義的制度和人心,尊重人權、維護人性尊嚴。
社會訓導是教會百年來累積的珍貴資產,延續著教會對人類、對世界的關懷和回應,雖然每一份通諭都有其時代意義,卻都能環環相扣,互通彼此的精神和內涵,不僅證明社會訓導是源於福音精神,接近真理,也代表其內容切合時宜,足以作為時代訊號的正確標的。然而,社會訓導能否轉化為具體行動,端視基督徒對社會訓導的認識與投身程度,就整體而言,在台灣的基督徒對社會訓導的認識明顯不足,而投身的信友和神職人員更是少數,不少教友甚至不知道社會訓導是什麼,即使聽說也未必意識到自己在生活中實踐的重要性,有些人甚至以為那只是社工人員、社會運動工作者的事,並非所有基督徒的使命,因此,台灣牧靈研習中心計畫開設「從社會訓導看社會問題」的課程,希望藉此喚醒基督徒認清本身固有的社會使命,也為教友牧職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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