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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
在十七世紀,歐洲以宗教的緣故而被分為天主教和新教國家在三十年戰爭(1618-48)之後定型;以及英國護王派和清教派之爭。西班牙帝國墮落之後,法國的勢力和文化達到它的最高峰。在英國,1688年的革命之後,也漸漸興起唯一個世界強國。但是這世紀最重要的進展是現代科學的誕生:由加利略(Galileo)、開普勒(Kepler)、哈瑞(Harvey)和貝萊(Boyle);以及笛卡爾(René Descartes)的新哲學潮流。因此在這世紀教會開始面領一種新鮮宇宙觀的面貌。
在修會的政壇裡,可以感受到歐洲強國:西班牙,葡萄亞和法國都想要影響總會長的選舉;這還加上教廷希望由一位屬於清規團體的總會長的極大壓力。最後來自阿拉岡會省的、一位著名宣導師,業羅尼莫•撒維略(Jeronimo Xavierre),1601年被選為總會長。 撒維略親自監督道明會參加寵佑爭論會議(Congregatio de Auxiliis)直到爭論的終結;他也開始重修羅馬的舊聖西斯篤(San Sisto Vecchio)隱修院,除了這己事件之外,他在任內的功勞十分地少。在法國,瑟巴斯當•彌格里爾(Sebastien Michaelis)繼續推動奧西丹亞(Occitania)會省的改革,面對奧西丹亞省會長,若瑟•博廣(Joseph Bourgoing)的積極反對。
博廣雖然有法王姑,豐德保(Fontrevault)會院的院母厄肋納•波旁(Eleanor of Bourbon)[1]的支持和援助。(但是彌格爾里有法王之告解神師,著名的耶穌會士卡頓神父(Père Coton),和法王亨利的支持。據說法王觀察到彌格爾里如何害皇廷的豪華富貴中保持一種節制五關的態度,使國王信認他的改革是神聖的,因此將把彌格爾里的改革計畫接入為王世的保護之下。
撒維略總會長離開羅馬前往西班牙定居,在兩年期間當西班牙王斐里二世的告解神師,直到1607年被任命為樞機主教,1608去世。
修會為了脫離法國和西班牙國王之間的對敵,總會議選上一位義大利會士和教廷神學顧問奧斯定•迦拉米尼(Agostino Galamini),在1608年另一位著名學者,尼格佬•柯非杜(Nicholas Coffeteau)被選為總會長,他也是,法王亨利四世之候選人。他是一位有主張勇敢的上司,時常外出視察(樞機維護者甚至代管總部事務),由於他發現義大利的會院內守歸輕瀉不住重研讀生活因此積極推動改革和提高學術生活水準。他將把俄國團體從玻蘭會省分出來。在1608年將把已經被毀的撒克遜會省與德鐸會省合併。1611年召開的的總會議,為了討好法國王廷,選在法國首都巴黎舉辦。修會與巴黎大學由於卡利甘主義和會議主義的爭論產生衝突。受到法國王廷的壓力, 迦拉米尼准許奧西丹亞會省的改革團體的成立,這團體包括著名的聖馬熙民修院,而有彌格爾里當負責人(雖然這計劃由法國王廷的維護,這團體直接屬於總會長的管轄)。由於巴黎聖雅格會院不接受總會長所推動的改革,使迦拉米尼十分的失望而不祝福這團體。他去視察法國和西班牙會省的計畫無法實行是因為在1611年他被封為樞機主教,直到1639年(就是他逝世之年)他成為一位積極推動改革主教。
迦拉米尼預備1612年之總會議,這次他不准許觀眾或是非會議員來參加總會議。雖然受到西班牙王的壓力,另一位義大利籍的會士,巴比亞(Pavia)的瑟拉芬•若瑟•瑟奇(Seraphin Giuseppe Secci)被選為總會長。他曾經當過迦拉米尼的總代辦,他也是一位外表英俊,行為文雅,有正義觀念的上司,因為他做任何決定之前會先詢問他人的意見[2]。雖然瑟奇特別敬佩耶穌會,這屆的總會議不准不屬於修會的會士在本修會聖堂講道。如同已往的總會議,公報中譴責「神學大師」榮譽的擴散,也指責會士直接向教廷上訴除非是經過修會的總辦事者。他規定修會內舉辦宣道的特別課程,這在道明會史是首次定的。由於行乞修會的轄外權已經曾被前任的教宗限制,道明•莫利納(Domingo de Molina)替修會向教廷在申情這特權,而由教宗烏爾般八世(Urban VIII)再次肯定和恢復這修會的特權。
不少會士們由於滑錢的緣故,開始要求縱會議在每六年舉行一次:這趨向也是當代的一種徵兆。瑟奇總會長將把一份有關清規勝活的問卷寄給所有會省,之後在他任期多半時間去視察修會。在西班牙,他發現道明會生活,尤其是研讀生活十分興盛。但是由於西班牙王國執政,使葡萄亞會省分裂為兩黨。在義大利他發現很多小團體都度很輕瀉的規律生活。其他的會省他無法親自訪問的,他派他的代表當視察官:如玻西米亞、玻蘭和蘇俄;新大陸,以及阿美尼亞、波斯、和印度的傳教區。他特別關心法國的土魯斯、普文斯和法蘭西會省以及墮落的卡利甘團體,加上巴黎的聖雅格會院。面對堅強的反對他還是加強彌格爾里所創的奧西丹亞改革團體。為了在巴黎造成倔強的聖雅格會院的反擊力,在法沃博聖何諾瑞(Faubourg St. Honoré)創立清規的領報會院。1628年的總會議,是在彌格爾改革運動的土魯斯舉辦聖多瑪斯聖髑的隆重遷移和屬於玫瑰會省殉道者的聖髑。瑟奇總會長,回羅馬路中,由於他來自瘟疫傳染地區,不准他入阿維農,在等帶入城中就去世。他去世之前,要求將他的心埋在他所創的巴黎領報會院。
1629年總會議選上尼格佬•利鐸俾(Niccolo Ridolfi)。利鐸俾是屬於弗羅倫斯的一個重要家屬。被選為總會長時當任教廷神學顧問,在這時候教宗烏爾般八世(Urban VIII)將賞賜給修會的總會議特權修改本會會憲,而不必獲得教廷的准許。總會議也因此規定省會長的任期為四年、院長任期為三年。利鐸俾從會士私訪錢所沒收創立一個基金,他將這基金用來協助比較貧窮的會院、補助初學院、出版、建築和修建教堂。他曾視察過北義大利和法國,甚至抵達遙遠的不列塔尼(Brittany)。他也採用一種改革的新方式:在巴黎創立一個總初學院來陶成所有法籍聖召。但是他最大的錯誤是認明洗者若翰•卡瑞(Jean Baptiste Carré)(約1593年-1653年)負責巴黎總初學院,卡瑞在將近三十年代管這總陶成中心,以他的改革觀念將他的初學生創立一個新改革團體。雖然他是一位著名的神師,卡瑞相信天主要他成為樞機李希留(Richelieu)的漢奸,因此曾向這狡滑的政治者宣嚏祕密的服寵願。利鐸俾也准許安當•勒奎(Antoine Le Quieu)成立更嚴格的「至聖聖事團體」(Blessed Sacrament Congregation),直到勒奎想要改為一種赤足派的道明會(如聖大德蘭所創立的赤足迦爾莫羅會)。只有總會議和教宗的勸導使勒奎放棄他原先的計畫。彌格爾里所屬的聖路易團體本身分成兩派。一派是維護巴黎居民,而另一派是屬於嘉斯根(Gascons)派;會士們為了抵擋住院派會士們的攻擊,常求王廷協助,因此偏向卡利甘主義。
利鐸俾也獲得許多仇敵。教宗烏爾般八世的心愛者,文生•馬古拉諾(Vincenzo Maculano)曾被教宗親自任命為代理會長。由於利鐸俾曾經指責他辦事超過他職務的範圍,加上他野心勃勃地推動讓他自己的侄子繼承他為總會長,使馬古拉諾漸漸地遠離修會勢力的圈內。多瑪斯•卡多尼(Tommaso Cattoni)和其他南義大利的會士們都很生氣,因為利鐸俾所派的收稅官將他們的家畜生意毀了。利鐸俾也獲得法國李希留樞機的憤怒,因為當時這法國樞機將要把法國和新教徒聯合來攻擊西班牙和奧地利,而利鐸俾盡力使天主教的西班牙和法國和好。但是利鐸俾最危險的仇敵是貪心的巴柏利尼(Barberini)家屬,這包括教宗烏爾般八世以及他的樞機侄子們。原先都維護利鐸俾,但是由於利鐸俾總會長反對巴柏利尼(Barberini)家屬將把奧林比亞•阿多班特里尼(Olympia Aldobrandini)娶到這家族,而固定他們的勢力,因此有起發的另一個仇敵。教宗烏爾般決定將把利鐸俾在1642年熱諾瓦總會議扁職,因此教宗利用一位道明會士,雅欽•陸比(Giacinto Lupi)的告狀來為難他。陸比神父說利鐸俾總會長有一次在詠經席沒理由的打他而當常除教籍。因此教廷命令調查將利鐸俾執政中的管理方式和政策。
為了等待法律的審判,利鐸俾在舊聖西斯篤會院被軟禁。因此教宗烏爾般任命法籍彌格爾•馬撒林(Michel Mazarin)[3],他本身也想當任總會長的野心,在總會議當主席。這行為使西班牙和奧地利的代表生氣而集體退大會,接著為了抗議,同時表示對利鐸俾的支持,大會只選了一位暫時的總會長。因此教宗烏爾般被事情的發展親自除理這事件,就先把利鐸俾罷免為總會長。他後來提供一個主教職務給他,但是利鐸俾拒絕。
1644年的總會議一方面繼續抗議利鐸俾罷免的事件而要求教廷恢復他的任職,也選上一位著名的神學家,多瑪斯•杜爾格(Tommaso Turco)當總會長。杜爾格任其中做的很少。他只規定在道明修女院受教育的女孩的穿著,只許可他們帶上一些耳環和戒子,但不可有任何昂貴的穿著。杜爾格積極地視察在歐州的修會團體如:義大利•西班牙、法國和比利時。他最後將把卡瑞從巴黎初學院調走,而後把總初學院留在總會長的直接管轄之下。他為了討好聖路易改革團體,把南法地區的會院歸屬土魯斯會省,任命一位清規派的省會長,並將屬於住院派的團體委任一位代理會長。他也將把卡里甘團體升為法蘭西會省。下一任的教宗,依諾森十世(Innocent X),是一位屬於阿多班特里尼(Aldobrandini)家屬。受到他弟妹奧林比亞(Olympia)的影響。因此他組織一個樞機小組來重新研究貶職利鐸俾的案子;最後這總會長被公佈為無罪。但是在杜爾格在1649年去世之後,利鐸俾每有被重選,由於他在總會議招開前十天去世。
若翰•馬利尼•瑪利尼斯(Jean Baptiste de Marinis),是一位熱諾瓦貴族子弟,他們家人三位弟兄入道明會都曾當過總部的官員。他是在1650年被選為總會長。他被旋的原因可能是他對於被冤望的利鐸俾總會長的忠實。他雖然在任二十年,但是他被選為總會長的總會議之後,他只招開一次總會議;由於教廷不准許他也無法到期他地方視察,只好以書信來管理修會事務。
1650年的總會議公報中列下幾項禮儀規定,尤其是有關每個團體慶祝夜禱的時間;修會也盡力(但沒有成功地)盡止會士求世俗上司來解決修會內的問題。教宗烏爾般八世令下將把小型的會院去除,在義大利這種狀況十分的普遍。奧林比亞夫人為了進行這法令親自向這些團體收錢來獲得寬免。馬利尼總會長盡力監督修會與耶穌會之間的文筆爭論,而專心地除理修會在法國的種種問題。他暫時創立亞奎丹那團體(Congregation of Aquitania)給那些土魯斯改革會省屬於住會派的團體直到1663,他們合併為奧西丹亞會省。
在這土魯斯改革會省,一件當時的文件告訴我們他們一直吃素,遵守從九月十四日的常式的封齋期,守靜默,一天兩次做默想神功,重視研讀聖多瑪斯的學說,嚴謹渡過團體生活,嚴守會憲。馬賽的聖馬熙民會院打算脫離修會而成為一座獨立的隱修院,但他成功地將這悠久的會院留在土魯斯會省內。重新推動聖雅格會院的改革以及避免巴黎總初學院成為一個獨立的單位,如同將把聖路易改革團體升為會省。但這一切是獲得的法王路易十四世的協助和政府的壓力,才能夠順利實行,。同時楊森主義爭論從1667年到1669年暫時被教宗克列孟九世停止,但是不久優在起發,而爭論更加嚴重。馬利尼斯,現在年紀大由身體衰弱,多部時間居住在郊外,在撒賓丘陵的聖牧者別墅養老。在他的任期內,他也看到真福雅格•撒羅默尼改革團體(Reformed Congregation of Bl. Giacomo Salomoni)在北義大利創立。這改革團是由一名巴西略•司比卡(Basil Spica)為創始人。因此義大利半島當時有兩個改革團體;另一個是南義大利之拿伯列斯(Naples)的杉德聖母改革團體(Reformed Congregation of Madonna de Santé)。
1669年馬利尼斯去世之前,希望他的總辦事者和神學家阿賽里尼能夠繼承為總會長。但是1670年的總會議選上阿拉岡省會長,若望多瑪斯•羅卡柏迪(Juan Tomás de Rocaberti),因為當時修會最興盛的地區是在西班牙和它的殖民地,甚至修會一瓣的人員都屬於這地區。羅卡柏迪 是一位著名的學者而曾經寫過許多神學作品,特別是有關教宗不可錯誤的說法。但是他也是一位西班牙貴族,很容易被世俗政壇受疏忽。例如:他馬上成全法王路易十四世之邀,除掉普賽(Poissy)隱修女的選舉權,而任命一位國王喜愛的貴族夫人當隱修院的院長。他也在法國被諾額•亞歷山大(Noël Alexandre)事件和卡利甘主義的困難遇到難關但是他把這些問題留下給下一任總會長去處理。羅卡柏迪的任期他紙型一些視察而沒有召開總會議。他暫時將把逃難的愛爾蘭會士居留在羅馬的舊聖西斯篤和聖克列孟會院,而積極地為英國道明會的逃難者伸出援手,被就的會士們包括斐里•哈瓦特(Philip Howard)。他對於道明會史有興趣,使這項研究增加,也推動修會聖人的恭敬,尤其是聖大雅博。1677年被任命為瓦倫西亞之總主教,他卸任後使修會獲得一大筆欠債,由於其中他的一位經濟代表詐錢而跑路;他親自不願負責這案子因為他認為不是他親自做的罪失。
安當•德蒙瑞(Antonio Monroy),一位西班牙籍的傳教士,他是以墨西哥會省的代表參加1677年的總會議。他雖然是一位貴族子弟,但他的為人謙虛樸素。在這總會議中,教宗依諾森十一世要求新任的總會長宣誓以下幾點:(1)總會議定期地每逢三年舉行一次;(2)應視察所有在歐洲的會省;(3)限制神學大師的人數;(4)一切總會議公報出版之前應有樞機維護者簽名許可。奇怪的是教宗們本身使修會無法實行他們所要求的。教宗依諾森也規定一個會院團體不守共同生活不准收新的初學生,由於教宗也規定這些初學生厚道培育之後只能夠派前往遵守規律生活的團體,使這計劃成為不時繼而失敗。這總會議也預備一版修改的會憲稿,禁止用「清規」和「住院」名詞的稱呼。最重要的是,教宗規定修會,由於以往都重視哲學和特殊講道,因此強調修會恢復會祖的榜樣,從事大眾宣道,但也加強說在書院的教授們也不可忽略他們的學生的學業,放棄他們的工作去宣道。德蒙瑞積極推動玫瑰經善會而維護這修會傳統,使修會能維持為一個屬於修會的善會之一。德蒙瑞生為一位傳教士,十分的鼓勵和推動修會的外方傳教工作尤其是玫瑰會省在遠東傳教的工作。在他的任期內,教宗依諾森十一世譴責輕瀉主義(Laxism)和蓋然論(Probabilism)的神學爭論是最激烈的。1685年德蒙瑞被任命為西班牙康伯斯德拉(Compostella)的總主教,成為當地教區歷代的為大牧者之一。
安東寧•克羅奇(Antoninus Cloche),他任期抵達34年 (1686年到1720年),來自一個富裕的法國家屬,而加入接受改革的土魯斯會省。他一生過得很刻苦的生活,而曾當過羅卡柏迪和德蒙瑞二位總會長之總佐,修會與法王之間的衝突中,表現唯一位有能力的中保。在他上任的首封召書:他在修會中特別強調共同生活和守規一律,尤其是會衣的款式和布料。他也強調會士應該從事大眾宣道如卡瑞在他的聖體聖事團體所提倡的大眾宣講工作。他也是鼓勵會士研讀希臘、希伯萊語 和聖經。由於歐洲當時的政治狀況不許可他到處視察會省,但在他任內他命令出版男修會、隱修女會和道明第三會的會憲,以及其他官方文獻。1686年的總會議舉辦之後,直到1694年,修會就沒有在舉行總會議了,這現象使修會制度與王家專制相似,如法王路易十四世的政權。在他的任期內,楊森主義運動繼續發展而卡利甘主義更深地投入法國修會。這些問題和爭論都獲得克羅奇的關注,但他也鼓勵學術和神修的作品,使在這事其也很興盛。修會的傳教事業也在她任期內達到另一克高峰,克羅奇也很投入中國禮儀之爭。克羅奇,雖然他得個人刻苦的精神,隨這當時的習俗,過一種豪華舒適的生活如一位大地主,他時常在他的別墅「聖牧者別墅」半宴席請客。他抵達92歲在羅馬去世;與他的逝世道明會的巴羅克時代也結束。
研讀
在這時代的大半部,道明會在許多西班牙大學繼續帶領修會的學術進展,雖然義大利和低地區的會士們也都在這項給於不少的貢獻:但是大約這世紀的後半部,法國的道明會士漸漸帶領這項。有關恩寵的爭論又再一次爆發,這次是由魯文大學中的二位神學家,巴依烏(Baius)和之後,楊森(Jansen)。前後者推動一種聖奧斯定有關這題目,而有偏加爾文主義的學說。耶穌會,加爾文主議最激烈的仇敵,積極的攻擊這學說,而利用莫利納的恩寵學說。我們要記得就是這學說,引起了上世紀的寵佑爭論大會(Congregation on Grace)。在這著名的神學爭論會議中,多瑪斯•樂茂斯 (Tomas de Lemos)(卒於1629年)和狄亞哥•阿發略斯(Diego Alvarez)(卒於1635年)維護了多瑪斯正統的學說。但是這爭論還是沒有獲得理想的結論,使爭論繼續成為雙方的神學研究主題。修會內有若瑟•瑪利亞•巴定內里(Giuseppe Maria Bartinelli)(卒於1702年)所著的《莫利納主義之葡萄樹被毀》(Molinist Vine Devastated)反對耶穌會士德憂非•賴鬧(Theophile Raynaud)(卒於1683年)或安東寧•列吉那(Antoninus Reginald)(卒於1676年) 的主要著作《脫勒騰大公會議論恩寵效力》(The Council of Trent on Efficacious Grace)(在安特衛普(Antwerp),1706年出版)。
道明會士忽然間被卡住在這爭論中。如正統的多瑪斯主義者,他們絕對反對偽奧斯定主義的楊森主義者因為這些學說認為恩寵限制人的選擇而不使他能夠型自由,他們也不能夠接受莫利納主義,因為這學說好像忽略了被造者完全依賴創造者。由於楊森主義者常宣傳聖多瑪斯的神學支持他們的觀點,又加上耶穌會,為了舉起莫利納主義觀點,常攻擊道明會士們都是視底下的楊森主義者,這雙重的現象讓修會十分感覺到尷尬。。
當時楊森主義傳便全法國,被爭鬧興的中等階級為他們的思想體系,推動教會的國家的改革,來反對墮落的貴族階級漢王世家屬。如同當時在法國的修會,道明會無法解脫雙方對立的爭論。當時法國王廷獲得教廷的支持來攻擊楊森主義者,他們更成為積端的卡利甘主義者如同法王一樣,而多數的法國道明會士都有這種愛國的情願。但是還是大多數的會士們繼續維護修會在歷史中常維護的觀點:1)天主的主權如依切存在物、真理和自由的來源;2)羅馬教宗(伯鐸的職務)為教會合一和信仰的原則。
蓋然論之爭論是有一位道明會士,巴多祿茂•莫定那(Bartolomé de Medina)(卒於1598年)所開始的。莫定納是維多利亞在撒拉曼卡之學生。聖多瑪斯的倫理神學,以及十三世紀之前的教會倫理學傳統都是「目的性」的,就是說: 人的倫理行為之好壞不只是符合法律規定,而是參與天主的智慧,去分辨這些行為是否能成全天主所賜給人類的目標,無論是個人或是團體性的目標。。但是在十四世紀,由於在大學中的哲學結構都受到維名論的極大影響,因此倫理學極端地偏向一種偏向法律性的倫理觀:就是說,每一個行為的倫理價值士在於這行為是否合乎主宰的旨意。這種趨向明顯地反射當時的社會的政治趨向:在歐洲漸漸產生一種中央性的君王專制型的政治結構。
當時耶穌會,為了提高平信徒的倫理和靈修生活積極地推動定期的告解神業,出版許多很詳細的倫理神學手冊,來引導告解神師;但是這些手冊都是利用法律性的方式來分辨倫理學。他們想要把這些良心培育的方式,幫助教友在實際的世界生活。因此,這些作家,除了敘述每一件具體行為的神學看法,也提供一些案子和狀況的例子,使教友能夠用來當他們選擇的參考。因此他們發展的一種倫理體系叫:「蓋然論」(Probabilism)。據這種學說:對某是有兩種均非決定性意見時,應由判斷者隨意決定。
雖然原先這論說使由一位道明提出的(比較中等性之型),道明倫理學家積極的反對這種學說,因為從多瑪斯的目的性倫理學說的角度來看這問題時,選擇最可能的方式來達到目標(雖然是比較困難)使比崎他的選擇更合理的(近是論probabiliorism)。這種解釋也使耶穌會控告道明會士是偏向楊森主義者,由於他們對於罪惡人性的悲觀採取嚴格主義。跟據這學說,一個人如果對於倫理分辨有疑,應選擇「比較安全的意見」,這就是說:我們應選擇那我們墮落的本性所趨向的方式。
道明會士認為,否認原罪完全地除掉人性的善良而指出罪困難的也不見得到達目的的最好方式,因為德行使善意行為更容易。
最後,教宗們,雖然偏向近是論,只好譴責許多可在這些倫理手冊中所發表的意見(如輕瀉主義),一此讓一種「中等性的蓋然論」在教會存在一直到這世紀,從一種重視法律解士的倫理學發展到一種比較目的性的倫理神學開始出現,但是蓋然論在現代已經取了新的形體:比例論(Proportionalism)[4]。
在這世紀許多註釋多瑪斯的《神學大全》,不管是全冊或是一些問題的註釋篇,其中最重要的是塞拉紛•卡布尼 (Serafino Capponi a Porrecta)(卒於1614年)和玻羅那的若望保祿•納紮略(Gian Paolo Nazaris)(卒於1645年)。納紮略曾在布拉格(Praha)當教授,也曾註西班牙的大使。他曾反駁胡斯派和加爾文主義者。但是這世紀修會學術著作系統可分為兩種:維護聖多瑪斯的作品和課本書集。
維護聖多瑪斯的著作最著名的有若望 道明•蒙達紐羅(Domenico Montagniuolo)(1609年-10年)和巴達撒•拿華樂得(Baltazar de Navarette)(1634年)的著作。課本書集類分為:長形式的神學和哲學課本給一般學生用的;另一種是「小冊」形的書集來幫助神學預備領聖品。在這些課本中最著名的是若望•溥安碩(Jean Poinsot)所著之《哲學課本》(Cursus Philosophicus)和《神學課本》(Cursus Theologicus)。
若望•溥安碩(Jean Poinsot)(卒於1644年)[5]。原籍比利時人,曾在哥印伯拉(Coimbra)和魯汶留學。溥安碩(Poinsot)曾在西班牙的亞卡拉(Alcala)大學當教授,而後成為西班牙王斐里四世(Felipe IV)的告解神師,而拒絕其他任務。溥安碩(Poinsot),和卡博祿,卡也丹,方濟•維多利亞,和道明•班略茲(Báñez)等人,他算是多瑪斯學派的重要領袖。溥安碩和當時神學家所著的「課本」,如維多利亞之《反省》,他們不是一種註釋 而是有創造性的著作;這些書集多數都是一連串的小作品探討當時學者所關心的題目。雖然當時這些著作有他重大的影響,但是對現代的學術標準而言,這些作品無法顯出聖多瑪斯如何從經驗一部一部地造成她的宇宙觀。這些作品只介紹一些典型多瑪斯學說中的論文之維護品,以及一些新鮮的發展,比如說溥安碩提前所預料的症狀學(semiotics)。
這時代也出現所謂的維護聖多瑪斯學說的作品;例如:若翰•高內(Jean Baptiste Gonet)《多瑪斯盾牌》(Thomistic Shield)總共16巨冊(1669年出版)。高內是一位波爾多(Bordeaux)大學教授;他是一位蓋然論的推動者,常被認為偏向莫利納主義和曾經偷操西班牙籍的會士伯鐸•郭道維(Pedro de Godoy)樞機(卒於1677年)早期的作品。
其中最有創造性的是文生•康鄧順(Vincent de Contenson)所著的《心靈神學》九冊。康鄧順(卒於1674年)曾在土魯斯,阿爾比,巴黎教書又是一位著名的宣道者。可惜他由於氣喘病33歲去世。康鄧順的目標不只是教導眾人同時也要感動他們的心靈,因此他雖然遵守士林學派解釋問題的規格,他著作有一種講道稿的作風,常用例子和教父的一些句詞。在每一個神學分析之後會加幾點反省或默想題。
在倫理神學和教會法典,其中最著名的作者是文生•巴倫(Vincent Baron)。巴倫(卒於1674年)在教書、行政管理和宣道工作都曾經表現出精彩的效果之後,前往巴黎總初學院退休,開始渡過彌格爾里改革精神的克修生活和從事寫作工作。巴倫獲得教宗的命令,開始用筆反對蓋然論者、輕瀉主義者和反駁加爾文主義;伯鐸瑪利亞•阿賽里尼(Pietro Maria Ancarini)(卒於1677年)曾經寫了一本叫《論生活方式》(Treatise on the States of Life)(1665年)成為這著作系統的典型作。
當時也出現許多出名的法典家如文生瑪利亞•馮達納 (Vincent Marie Fontana)(卒於1675年)他主編的《會憲》可說是研究道明會法律和會憲發展時最重要的一本書集之一。
這是計也出現了許多辯論和護教作品。最著名的作品是西西里人,道明•葛拉文納(Domenico Gravina)(卒於1643年)的十二本巨作,詳細地敘述所有基督宗教的異端發展史。他也曾經寫過許多作品,其中一本叫《如何分辨真假啟示之記號》(A Touchstone to Tell True from False Revelations)。一位玻蘭人,伯納巴西略(Bernardus Paxillus)(卒於1630年),他曾維護了「及由聖子」(filioque)道理來反駁希臘教會的學說,但是大部分的學者都專注新教主義所帶給教會的種種信仰問題。
但在聖經學方面,道明會在這世紀沒有表現出精彩的效果。可能比較重要的學者應是多瑪斯•馬芬達(Tommaso Malvenda)(卒於1628年),他曾經出版一本有科學證據的拉丁聖經。馬芬達也曾被總會長委託改正道明會的彌撒經本和日課,同時也是玫瑰傳說的早期批評者。
在歷史研究中,這時代以正式的科學批評方式來做研究。當時最重要的道明會歷史家應是玻蘭人亞巴郎•伯福修(Abraham Bozovius)(卒於1637年) 他繼續巴倫紐(Baronius)之《教會史》從1198年直到1571年。法國的雅格•奎提夫(Hyacinth Quétif)(卒於1698年)也開始收集修會歷代的書目和會士生平,成為團體中作這種工作的首次例子。他的多年工作效果是他的著作《道明會著作家》(Scriptores Ordinis Fratrum Praedicatorum)。
法國的德範•多瑪斯•崔傑 (Etienne Thomas Souëges)(卒於1698年)之《道明年鑑》(L’ Anne Dominicaine) 十二冊,雖然重於修會聖人傳記,但所收集的資料十分的完整。
修會在這世紀的歷史作品都是由傳教士,為了記載他們傳教的過程和當地人的風俗習慣,因此這些《報告》無形中出現了一種寶貴的文獻。修會最完整的傳教報告是玫瑰會省所收集的,目前都在省會古文資料庫。
有關教父學和禮儀史,量為付出極大貢獻的會士由雅格•郭亞(James Goar)。郭亞(卒於1653年)是一位希臘文專家,他沒有被邀去羅馬教書之前,曾在奇佑斯(Chios)島傳教。他也曾翻譯過許多希臘著作,但是他最重要的作品應是希臘禮儀式收集書。方濟•甘陪比(François Combefis)(卒於1679年),他曾改編東方教父的作品,尤其是聖巴西略。
亞里斯多德著作的哲學註釋以及維護多瑪斯主義的作品在這世紀繼續的出現;但是這種作品漸漸地被大學課本代替。課本系列中最重要的是安當•高丁(Antoine Goudin)(卒於1691年)所寫的。高丁曾在巴黎總初學院而後在聖雅格會院教書;而曾出版一套四冊的哲學課本(1671年在里昂出版),多年很備受歡迎。瑟拉分•畢齊那帝(Seraphino Piccinardi)(卒於1695年),他的拉丁文筆優美而成名,曾經在巴都瓦(Padua)大學教書,著過《理性基督神學與亞氏哲學》(Dogmatic Christian Theology and Aristotelian Philosophy)三冊 (1671年出版)和一本維護多瑪斯主義七冊巨作。他盡力反駁康班內拉的原子論,以及笛卡爾•范赫莫特(Von Helmot)和迦笙(Gassendi)等人的學說。
這世紀修會最有創造力的思想家是多瑪斯•康巴內拉(Tommaso Campanella)(1568-1639)。我們曾提過上世紀的方濟•科羅那(Francesco Colonna)和若堂•布魯諾(Giordano Bruno)等人都是文藝復興運動反對士林哲學的重要人物;這種趨向又再這世紀出先,而康班內拉可說是一位代表人物。
1568年,義大利人的多瑪斯•康班內拉出生於卡拉比亞(Calabria)島,十五歲加入道明會,而表現出他是一個天才。1599年被西班牙政府逮捕而受苦行,被控告為異端者和成立一種共產主義的共和國之造反者的罪名,在拿伯列斯坐牢將近27年。被解放後,他又在宗教裁判所被告,一陣子住在羅馬的米諾華會院。他的好友教宗烏爾般八士(Urban VIII)為了救他,曾勸他[6],避免更多的告狀和威脅離開義大利,因此他逃往法國,獲得李希留樞機和法王路易十三世的保護(他們二人也對康氏的占星學問特別有興趣),1639年在巴黎領報會院去世。他一生中成為三位教宗和一些著名的哲學家的好友。
康班內拉曾經寫過將近80篇著作,其中包括詩詞。他的思想發展往折衷(eclectic)的學說,反對亞氏的哲學。他將伯拉圖的知識論和型上學和伯納定•德勒修(Bernardino Telesio)的自然哲學合併。康班內拉可說預告康德的學說,在聖奧斯定思想中尋找自我覺悟的肯定性來脫離的懷疑論說。
倫理學方面,康班內拉認為「自我保存」是人生基本的目的,雖這境界在與天主在永恆中結合為一才能達到的,但在他著作《太陽城》(The City of the Sun)(1623年),他提共由哲學家執政的一個烏多邦性質的共和國。在另一個作品名叫《默西亞之王權》(The Messiah's Monarchy)(1633年)他提倡教宗的普世王權,這包括屬靈和屬世的雙性境界。但是他最重要的作品應是 《維護的加利略學說》(Defense of Galileo)。在這作品中,他為護加利略學說的正教性,甚至接受加利略的太陽中心說已經打敗了自己獨特的哲學。
這世紀也是現代科學的時代,除了康班內拉以外很少道明會士,在他們的神學反省中,探討過當時自然科學的進展在多瑪斯主義會造成的影響。奇怪的是也有不少會士都當過著名的醫師和科學作家,甚至當算數家。
優於在這世紀的婦女也受到比較高等級的教育,使道明隱修女也能夠創造一些文學作品如:修院年錄、傳記、詩詞和靈修作品。這些婦女中最著名的有兩位:耶穌之希勃麗達•羅卡柏迪(Hipólita de Jesús Rocaberti)。希勃麗達(卒於1624年)是巴塞隆納人,是羅卡柏迪總會長的親戚,也是她傳記的作家。她的神祕著作曾在西班牙出版為13巨冊。
茱莉安•莫瑞(Juliana Morell)(卒於1653年)也是巴塞隆納人。茱莉安•莫瑞從小是一個天才,幼年時父親教她拉丁文、希臘和希伯萊語、哲學和音樂,從12歲開始,她父親長帶他在眾人表演他的能力。由於她父親曾被告為殺人兇手,只好前往法國的里昂逃難;之後阿維農而繼續她的表演,直到茱莉安,不願在被當作「怪胎」,離開出走而進入當地的一座道明隱修女院。茱莉安的作品中有《神操》(Spiritual Exercises),她自己隱修院改革史,書中還包涵著一些修女傳,拉丁文和法文的詩詞;但是最著名的應是她曾已拉丁原文的聖文生•斐瑞之《神修生活》和《聖奧斯定典規》翻譯成法文和她在著兩個作品後的註釋。
在此我們也不可忽略業羅尼莫•厄客拉尼(Girolamo Ercolani)(卒於1660年)厄客拉尼不但寫許多聖經和禮儀讀經的的註釋,她也曾寫過一本有關屬於皇家貴族的神聖婦女傳記,總共有八大冊,以及神聖女獨修者的傳記。
祈禱
在這時期有出現許多有聖德的道明會士;尤其是西班牙籍的道明修女。一位作者列下28位被俗稱為「可敬」其中有八位是第三會會員,十三位獲得基督五傷者。
在新大陸有三位道明會士曾被列聖人品:聖 羅撒•利馬(St. Rosa de Lima)(卒於1617年);聖瑪爾定包瑞斯(St. Martin de Porres)(卒於1639年);聖若望•馬西亞(St. John Masias)(卒於1645年);三位著名精修者都是祕魯首都利馬的居民。
聖女羅撒•利馬,效法聖加大利納•瑟納的榜樣,加入道明第三會而在家中修道,渡過一種積極的刻苦和補贖生活以及祈禱生活。雖然她渡過一種隱修般的生活她沒有忽略她周圍的人,她也常救濟窮人和協助家人渡過經濟困難,31歲就去世了。雖然她的生活方式十分的嚴格,但她溫和的個性(猶如一朵玫瑰花)使她成為全拉丁美洲最著名又最受歡喜的聖女之一。她雖然沒有留下任何著作,但是屬於她所保存的一些筆記和刺繡花紋顯示她內心的神祕過程如:「神祕階梯」(escala mistica)和她靈修生活中所體驗的一些「恩寵」(mercedes),這包括她曾給她好友,利馬的一位醫師斯提略(Castillo)大夫,的一些靈修筆記。
現代教會最受眾人喜愛的聖瑪爾定•包瑞(S. Martin de Porres)一位混血的服理修士,特別為窮人和病人服務而成名。他也是道明會服理修士的大主保。聖若望•馬西亞(St. John Masias)他來自西班牙的一位移民者,而後也加入修會當服理修士。這三位聖人都彼此認識互相鼓勵和支持他們的靈修旅程,在這城市中為基督作證。
但是沒有提到另一位道明修女是不可加把當時道明會在祕魯放一個據點。真福安娜•蒙底亞谷多(Bl. Ana de Monteagudo)。這位道明隱修女1602年出生於秘魯的阿勒齊巴(Arequipa)。十七歲加入當地的道明聖加大利納隱修院,約七十餘歲月的修道生活中,多次擔任隱修院中領導人及培育導師的職務。她特別關心修院的革新,又厚愛待人,為煉靈做善功。她晚年以平靜的心和克苦忍耐的精神,不斷忍受病痛。1686年在此修院逝世,1985年教宗若望保錄二世將她列入真福品。
有許多屬於道明第三會修女,無論住在家裡修道如聖女羅撒或是住在修院團體修道也都表現出聖德的表樣。如多勒托(Toledo)的十字架之亞達(Agueda de la Cruz)(卒於1621年),她是皇家子女的教師而從事許多慈善工作,她也曾得到基督五傷聖印;加大利納•巴祿奇(Caterina Paluzzi)(卒於1645年)她曾在羅馬創立一座道明第三會修女院;瑪利亞•陸馬潔(Marie de Lumague)(卒於1657年)她是成立「主顧孝女會」(Daughters of Providence)來救濟窮人,這是教會中初期從事慈善性質修會,在十九世紀成為普遍;據說她曾行了使剛去世的小孩復活的神蹟。聖瑪爾大之若翰納(Jeanne de Ste. Marthe)(卒於1678年),曾嫁給一位殘暴的酒鬼,她加入道明第三會,而後在魯斯隱修女院的廚師;喬琪特•費麗亞(Georgette Verrier)(卒於1681年)也是一位遇到不愉快的婚姻生活的已婚婦女,最後在一座修女會院居住,雖然沒有正式入會為成員。據說她在十年的期間渡過靈魂黑暗的痛苦。聖加大利納之路易撒•瑪利亞(Luisa Maria de Santa Catalina)(卒於1687年) 創立雖然她七歲已經去世,但她小時加入道明第三會;萊頓(Leiden)的瑪利亞•德康俾(Marguerite de Combe)(卒於1692年)她是加爾文新教皈依的婦女,也是曾渡過不愉快的婚姻生活。她曾創立依個團體來收容有過失的婦女,取名為「善牧」;瑪達肋納•奧西尼(Maddalena Orsini)(卒於1685年)一位寡婦,而在羅馬創立一座清規會院;亞那•耶穌•巴瑟(Anne Basset)(卒於1689年)一位在比利時逃難的英國婦女;和方濟嘉•法奇尼(Francesca Vacchini)(卒於1689年),是一位如聖女羅撒相似的補贖者,她年輕的20歲去世。
在男修會也有許多著名的聖者:狄亞哥 (Diego of Yanguas)(卒於1606年),他是聖大德蘭其中的顧問之一,也是菲律賓原住民的維護者。道明•聖多瑪斯(Dominic of St. Thomas)(卒於1676年),他是依巴拉漢(Ibrahim),古土耳其鄂圖曼帝國的繼承人之子,她曾被他母親綁架,來解脫他父王的殘暴,他後來被耶路撒冷聖若望騎士逮捕,而被馬耳大道明會養大的,他入會後晉鐸,三十五歲時當時在瘟疫地區救濟病人時被傳染而去世。
道明會中的一些探討神修學的問題,有許多都是聖人傳記作家、讚頌作家以及提共給平信徒和獻身者的默想祈禱書籍以及有關基督生活的本分,大多數都不是何現代的靈修觀念。在這最後的系列中有很多著作是有關預備好領終,一個基督徒的好死亡,如何在病患和憂鬱的痛苦中堅持的忍耐登類似的主題。修會有出版許多有關特殊恭敬的書籍:許多作品是有關玫瑰經和避靜或月省。
這世代的靈修學最大的發展是多瑪斯•瓦根耐拉(Domenico de Vallgornera)(卒於1662年)所著的《根據聖多瑪斯之神祕神學》。這本書加上聖多瑪斯之若望的《論聖神之恩》(On the Gifts of the Holy Ghost)這兩篇著作成為道明會靈修的經典著作。羅卡柏迪總會長,在1669年也曾出版一篇有關這主題的文件。
是時代有創造性的著作家有依納爵•寧德(Ignazio del Nente)(卒於1648年)。寧德受到真福亨利•蘇桑的著作的影響,已神學反省發展對於耶穌聖心的恭敬。約在這世紀後葉,由聖若望•尤德斯(St. Jean Eudes)的宣傳的著作,加上聖母訪親會的聖瑪加麗達 瑪利亞•亞蘭菊(St. Marguerite Marie Alacoque)的啟示,使這種特殊恭敬獲得教會的肯定。
路易•查當(Louis Chardon) (卒於1651年) 著《耶穌之十字架》(The Cross of Jesus)。在這作品中,查當介紹靈修生活介紹神修為「靈魂與耶穌一生的內在苦難認同,而生活在十字架陰影之下」。查當曾把聖女加大利納之《對話祿》、陶略之《講道》翻譯成法文。
安東寧•馬甦略(Antonin Massoulié)(卒於1706年)他積極地反對寂靜主義和莫利納主義。他曾經寫過很多作品,其中最重要的是《聖多瑪斯三種祈禱道路之默想》(Meditations of St. Thomas’ three Ways of Prayer),《論真正祈禱來反駁寂靜主義》(On Truth against Quietism),法文的《論天主之愛》(On the Love of God)和義大利文的《論宗教之德》(On the Virtue of Religion)。
最後我們應提到亞歷山大 畢尼(Alexandre Piny),他是一位著名的法國哲學家和神學家(卒於1709年)。畢尼曾經寫過《哲學大綱》(Cursus Philosophicus)五冊和反駁莫利納主義的作品。他也曾經寫過兩本靈修典型作品:《純愛之鑰》(The Key of Pure Love)(1680年在里昂出版)和《心靈祈禱》(The Prayer of the Heart)(1683年在巴黎出版)。
這些法國道明會士對語法國靈修系統的產生和發展也付出了極大的貢獻。法國靈修學派主流的領袖之一是蘇比斯會的創始人,可敬的若望•雅格•奧里爾(Venerable Jean Jacques Olier),本人是一位道明第三會之會員。蘇比斯會藉著創辦神學院重事陶成司鐸工作的方式創新法國教會的構成。。這學派強調靈魂與耶穌的內在生活和意向之認同,也討論純潔之愛的性質。
宣道
道明會也在這世紀也在新大陸和遠東地區維持一個龐大的傳教事業:而且供給了教會許多致命聖人。
在新大陸的瓜達魯比(Guadalupe)島的道明殉道者(1604年),瑟巴斯丹•蒙達諾爾(Sebastian Montagnol)在1616年在墨西哥殉道。在遠東的柬埔寨(Kampuchea)傳教的羅伯•卡多素(Lopo Cardozo)在1605年為主致命。
在日本,真福亞豐•聖納華瑞(Bl. Alfonso Navarette)和同伴(卒於年1617)屬於道明之家(道明第三會、玫瑰經善會、聖名善會•修會的恩人和傳道師)的殉道者高達幾千,但是教會只列205位為真福。
聖維廉•高戴(St. Guillaume Courtet)及同伴殉道聖人(卒於1637年);屬於道明第三會的修女長崎的聖女瑪達肋納(St. Magdalena of Nagasaki)(卒於1634年)忍受了種種的拷問之後,被「以倒吊洞穴的刑罰」殉道。大村的聖馬利納(卒於1634年), 後世稱他為日本的勇敢女性,她曾被赤裸裸地綁著而在各村鎮遊行示眾,最後被弱火慢慢地燒死殉道。精修者天使若望•魯維達 (Juan Rueda of the Angels)(卒於1621年),玫瑰經使徒;三位巴斯客人:聖道明•厄奎俠(Domingo Ibanez de Erquicia)和聖彌格爾•奧撒拉撒(Miguel de Aozaraza)、雅欽•厄斯奎費(Jacinto Esquivel)在1633年;日本籍的聖多瑪斯•聖雅欽(Thomas of St. Hyacinth),西西里人聖若堂•安撒隆•聖德範(Giordano Ansalone di San Stefano)在1634致命和日本及會士司鐸,聖雅格•聖瑪利亞1635年在長崎殉道。
在台灣,葡萄牙籍的方濟•聖道明(Francisco Vaez de Santo Domingo)(卒於1633年)和西班牙人可敬的路易•莫羅(Luis Muro)(卒於1636年)。
中國首位殉道英雄是聖劉方濟(Francisco Fernandez de Capillas)(卒於1640年),道明第三會的繆加大利納 (Catharina Mieou)(卒於1663年);和高道明、(道明•高羅納多)(Domingo Coronado)在京城監獄裡去世(1664年)。
雖然沒有獲得殉道的榮冠,有許多偉大的道明傳教士在中國傳播福音。其中有利玉範(Juan Baptista de Morales) (卒於1664年)他曾經寫過一本中文辭典漢文法課本,一本中國教會史,聖道明傳以及許多有關中國禮儀之爭問題的文件。國瑞•羅文藻(卒於1687年),是首位國人入道明會,也算是中國首位司鐸和主教;一些當地的傳道師和屬於第三會會員如水手郭雅敬(Joachim Ko) (卒於1649年)和加大利納•桑氏 (Catharina Sanzo) (卒於1655年)。
但是在歐洲還有道明會殉道者:英國革命後在克倫威爾(Cromwell)執政時,第三會員若望•布爾格(Sir John Burke)公爵(卒於1610年)二位道明隱修女(卒於1653年);在愛爾蘭有里察•巴瑞(Richard Barry)和同伴致命(卒於1647年)。
在蘇俄有21座大型會院被克薩克騎兵毀滅,許多會士也被致命(約卒於1649年)。在摩洛哥(Morocco),康斯當修•曼尼(Constantio Magni)(卒於1624年)為了照顧基督徒的奴隸,在監獄裡去世;若瑟•莫蘭(José Moran)(卒於1643年)h/曾在阿爾及利亞(Algiers)被教,但是後悔而被致命;魯鼓(Lugo)的亞歷山大•巴德拉地(Alessandro Baldrati)(卒於1645年),在奇佑斯(Chios)被土耳其人殺死。一位義大利會士安德略•卡爾加(Andreas Carga)(卒於1697年),在康斯坦丁堡(Constantinople),曾被土耳其人在船著吊死。
當時也有許多傳教區的作家。其中有玫瑰會省的狄亞哥•高拉多(Diego Collado)(卒於1638年)他曾經寫過日本傳教史和學日文的課本和書籍。若翰•威珠斯(Baptista Verjuys)(卒於1667年)曾寫過《傳教師牧靈手冊》(Pastoral Handbook for Missionaries)。
中國禮儀之爭在這世紀爆發。行乞修會如道明會和方濟會以及法國教區司鐸(巴黎外方傳教會),由於他們傳教對象都是農民喊比較低級階層的人,認為孔祭禮儀為為迷信和拜偶像的行為因此不引許教友去參加這些儀式。相反的,耶穌會以他們的學術和對於中國語言和學文熟悉使他們贏得朝廷和高等階級人士的信認和招待,認為這些禮儀是純粹儀式,因此許可參加。
在美術,可說是最著名的道明畫家是若望•邁諾 Juan Mayno (卒於1646年)他的作品是屬於西班牙繪畫的黃金時期。在新大陸瓜地馬拉(Guatemala)的基多市(Quito),一位西班牙•印地安混血會士伯鐸•勃頓 (Pedro Bedon)(卒於1621年)是一位著名的畫家和彩色玻璃的藝術家,他曾經也擔任過會省的教務主任和當地方言的教師。
這世紀的一些修會藝術家都可以認出。在甘德(Ghent)之斐里•威卡特(Philip Wicaert)(卒於1694年) 是一位鐘和大風琴的創造家。在這世紀的末端:在西西里和西班牙地區,一位服理會士 阿撒里亞(Azarias),是一位出色的彩色玻璃藝術家。當時噎出了許多著名的道明建築師和工程師如:安當•班谷迪(Antonio Brancuti)(卒於1605年); 路易之玻羅那(Lodovico di Bologna)(卒於1648年);文生•瑪谷拉諾 (Vincenzo Maculano)樞機(卒於1667年);和拿伯列斯的傑那羅•瑪利亞(Gennaro Maria d'Afflitto)(卒於1673年) 一位對堡壘建築專家;多瑪斯•瑪利亞•拿布里(Tommaso Maria Napoli) (卒於1688年),一位寫有關建築的作家。
這世紀可說是修會以來最多的的人數;會士們積極地參於當時社會和教會界的事件以及他們在一些神學爭論和在新大陸和遠東偉大傳教事業等是都是這世紀的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