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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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十六世紀:改革者

 

團體

在十六世紀,撒文那羅拉的預言有關教會未來的處罰終於實現了。教會(和修會)失去將近歐洲的三分之一如英國、斯堪的納維(Scandinavia)差一點也失去法國和玻蘭,甚至波西米亞。同時復興的預言也同樣的實現了,在這絕望的時代,教會召開歷史改革性的的脫勒騰大公會議 1545-1563),同樣在這世紀教會的傳教事業往廣大的新大陸發展。

 

在德國,一位奧斯定會士和神學教授瑪爾定•路德,在1517年曝光了德國人對於那些重視政治勢力和很世俗精神的文藝復興運動教宗的不滿和對立;因為當時德國 神祕主義的宗教觀念(重視一種體驗性的、個人如何去解釋福音的原則)與官方的宗教關衝突者。茲運理(Huldrych Zwingli)在瑞士和在法國的若望•加爾文(John Calvin)提倡一個更理性的積極改革教會。路德派和加爾文派都受到人本主義的影響,認為聖經的解釋應要脫離天主教會多年傳下來的傳統,因為這些傳統都是墮落的。他們也分擔前世紀對於末世的擔憂。加上,他們也重視聖言的宣講超過聖事的慶祝,這些象徵也在前世紀的行乞運動的特徵有相似,因此在某些部份,新教改革也舉起一些對道明會士們的擁護,但這擁護是負面的。 是否這「負面」是因為路德所屬的維名論潮流使他沒有多瑪斯主義的平衡觀念,而對於多瑪斯思想他只有很基本的認識?

 

另一方面,這在基督宗教界中悲劇的分裂最後也強迫天主教會完全實行它的改革,這都世上世紀許多先知不斷地推動如聖加大利納和撒文那羅拉。這世紀的改革讓教會獲得一股極大的活力 使它能夠再次的發揚光大:美洲以及其他地區的傳教事業。

 

其實在路德開始的危機之前,教會的改革常識教廷的一項擔憂。教宗良十世(Leo X[1],曾在1512年改革性的第五屆拉特郎大公會議(V Lateran Council)但是沒有效率地實施大公會的決定。在這世紀,教宗們所提倡的改革計劃都偏向在組成一種中央性的教會制度,將把所有權利留在羅馬教廷中,甚至直接控制所有修會組織。為了推動教會改革和教廷的政治利益,當時的教宗們和修會的樞機維護者(Cardinal Protector)時常超越修會會憲的規定,或否決一些決定,如改變選舉性的總會議的地點(往羅馬去,使他們能夠有把握地干涉),常任命的會長代理(Vicarius Generalis),都是教廷當總會長的候選人。1501年,文生•班德略(Vincenzo Bandelli)屬於隆巴底會省的清規會士被選為總會長。1501年班德略成立拉古撒(Ragusa)清規團體和在1505年愛爾蘭團體,但是他的政策是盡力地改革整個會省,之後讓他們加入清規派會省的行列,如1505年西班牙會省整體接受改革,因此將把改革團制止。雖然他沒有制止 撒文那羅拉成立的聖瑪谷改革團體,但他反對對於撒文那羅拉的恭敬和一些特殊的習俗。馬賽的王家聖馬熙民會院和它的院長,伯鐸•玻內迪(Pierre Bonnetti),拒絕總會長對與這團體的改革計畫[2]。(因此在1505年,總會長向全修會觀察公的報書中曾遺憾的說道:「在我們旅途中也發現一些令我安慰的事情,雖然大部分都是令我傷心和慚愧」。1506年他出版《會憲》新版和盡止教宗朱利歐二世(Julius II)和樞機維護者卡拉發(Carrafa)樞機的計劃將要限制修會上司的任期。

 

1507年,班德略在西西里去世之後,屬於荷蘭改革團體的若望•柯肋瑞(Jean Clerée),一位著名的宣道師,和法王路易十二世(Louis XII)的告解神師,和隱修女院和巴黎的聖雅格會院的改革者。據說他被選為總會長因由於他是法王的心上人(這件事也使教宗朱利歐二世的不滿),但是他不久就去世,有一些人說是被中毒謀殺的。柯肋瑞是首位總會長禁止西班牙剛皈依的猶太人入會。

 

他的繼承人可說是這世紀最著名的的總會長,多瑪斯•德菲憂(Tommaso de Vio),據說他外貌不美觀:他有老鶯型的大鼻子、是細咪著眼看的,有固執的意志和暴躁的脾氣,但是一位神學天才。卡也丹二十六歲時,獲得博士學位,是聖多瑪斯之外,是最年輕的會士獲得這學術學位。他曾在巴杜阿(Padua)和巴比亞(Pavia)教書。由於他是卡拉法(Caraffa)樞機的心上人就成為修會的總辦事者,最後在1508年,雖然有強大的反對,卡也丹被選為總會長。他的第一封公函,只有九句,簡單地要求遵守貧窮和度研讀生活。

 

卡也丹在西班牙成立貝迪卡(Baetica)會省,而後把荷蘭團體分為卡利甘團體和下德鐸會省。他與前任總會長班德略不一樣,他不強調更多的規定,而推動以已經通過的規定,使會士謹慎地去效法它們。同實在十年期間他也禁止會士們談論聖瑪谷的撒文那羅拉派者的異像或先知預言。他反對分裂性的比薩會議(Council of Pisa[3]但卡也丹在1512年教宗朱利歐二世(Julius II)所召開的改革性的第五屆拉特郎大公會議。在這屆大公會中,卡也丹,面領大會主義者的攻擊,積極地維護教宗的權威;同時他也在那些反對行乞修會的主教們維護修會的性質和生活方式。1517年被封為樞機之前,他也改編修會會憲和修會的禮儀。1527年羅馬被淪陷時,由於他在改革運動的角色,一些路德派的鬧群為了汙辱他相反的坐在驢子上,在羅馬街上遊行。直到他在1534年的去世,他繼續寫一些比較有破力性的文章。

 

接著有一位西班牙清規派者賈西亞•羅艾撒(Garcia de Loaysa)被選上當總會長。當時他是卡也丹的代理總會長。,他被選上的時候,他才四十歲,健康衰弱、但興為文雅。他上任後第一封公函中,進行共同生活,禁止會士們 保留金錢超過24小時,而命令院長監督會士們與他們一樣地吃飽。這屆的選舉總會議通過蘇格蘭會省的改革計畫以及成立一個愛爾蘭清規團體。羅艾撒曾視察過拿伯列斯、西西里和西班牙,後成為察爾斯五世(Carlos V)的告解神師,使那些反對察爾斯繼承王位的會士們成他的仇敵,而認為羅艾撒是一位無恥的力求上進的人,因為他在1524年,他辭職當總會長來當主教、樞機而後成為西班牙宗教總裁判官,也是在美洲的巴多祿茂•拉斯嘉撒斯的極端仇敵。

 

另一位著名的神學家,菲拉拉的方濟•熙維斯迪(Francesco Silverstri de Ferrara),一位清規派者在1525年被選為總會長。他曾當過真福賀撒納•安德亞西 Bl. Osanna D'Andreasi)的神師;而後也是她傳記的作家。這位著名的神學家寫過有關道明會神祕者曾獲得五傷聖印的恩寵來維護這事實。這屆總會議努力推動學術生活和規定住院外的會士們穿上會衣。1528年熙維斯迪巡察北義大利和南法國,在此地改革道明隱修女院,但他上船前往西班牙時,這位超重的神學家掉下海裡,感冒而病死。

 

當代的一位歷史家瑟巴斯當•奧美達(Sebastian Olmedo)說保祿•布迪凱拉(Paolo Butigella)在1530年自願被選為總會長,自提出被選為總會長的意願,由於他有嚴重的痛風病,一年之後也逝世。他再任中,在1530年聖馬谷和托斯乾(Toscana)改革團體 被升成為羅馬改革會省(大部分的住院派會士都住院外或已經還俗),著名的隆巴底團體變成「另隆巴底」(Utriusque Lombardiae)會省和卡拉比亞(Calabria)會省;阿拉岡會省也接受改革。只剩下屬於清規派的卡利甘團體、拿伯列斯、法蘭西、愛爾蘭和玻蘭等會省。在新大陸修會在桑多多明我(Santo Domingo)成立一個會省:西印度之十字架會省(Holy Cross Province of the West Indies)。

 

1532年的總會議選上若望•費耐(Jean du Feynier)。由於樞機 維護 常改變總會議的地點,使議員在整個歐洲流浪,最後才決定在羅馬舉行。費耐是一位來自伯恩(Berne)法籍住院派者。他個性和藹,據說他為了禮物馬上會賞賜寬免。但是他視察南歐(西班牙和葡萄亞),在法國時被關在監獄裡。主要原因是因為他是皇帝察爾斯五世(Carlos V)的好友,又反對法王方濟一世(Francis I)任命一位貴族婦女若翰納•安博望(Jeanne D'Amboise)當普利(Prouille)道明隱修女院的院長。費耐在1538年被解放不久也去世了。1536年的里昂(Lyon)總會議,如果沒有被教宗禁止,可能就會改變會憲中所定的會長總會議和選舉總會議輪流舉行。

 

雖然費耐任期沒有極大的成就,這時期也發生很多重要的事件。從馬丁路德在1517年初步的抗議直到1538年,都是由道明會士帶領反駁新教的運動。在1538年耶穌會被教會正式准許為修會,修會從耶穌會成立的前奏不少次伸出援手來幫助聖依納爵和他這群年輕人。許多道明會的神學家也曾經被教宗詢問過有關這修道新方式是否合乎教會正統。同時1532年成立墨西哥的聖雅格會省,而後在1539年成立祕魯的洗者聖若翰會省。

 

奧斯定•勒谷布拉狄(Agostino Recuperati),1539年上任,但次年去世[4]。他的改革都被外人的反對本身的糊塗,使他無法實現。例如:他為了改革葡萄亞會省,糊塗地委派對敵的西班牙籍的清規派者去,葡籍會士積極反對,他改革熱諾瓦會院的方式和手段也被教宗嚴僅的批評。他親自見到英格蘭會省的毀滅。其實英格蘭會省早在1523年在英王亨利八世(Henry VIII)的宗教政策已經脫離了整個修會,那時英王任命若望•熙爾賽(John Hilsey)和李察•英羅特(Richard Ingworth)陸續被任命為英格蘭會省的省會長和主教。雖然修會的五十三座會院中,六座會院背教而加入英格蘭國教;但是多數的會士們和隱修女們選擇與他們的家屬前往歐洲大陸逃難,因此道明會在英國正式消失。

 

貝迪卡會省雅博•卡紹斯(Alberto de Casaus),他是帝王的候選人,1542年上任就很想辭職,1544年忽然在華拉多里(Valladolid)去世,據說他是被毒死。 他是賈西亞•羅艾撒(Garcia Loyasa)和著名史家瑟巴斯丹(Sebastian Olmedo)的學生。雖然雅博•卡紹斯有天生的發言症,當上司,他是一位霸權者但很能幹。他曾經提出認定總會長的任期,而規定輪替:一位義大利籍和一位非義大利籍的會士當總會長。在1542年,受到托勒多總主教,道明會士若望•阿發瑞茲(Juan Alvarez)樞機的意見,教宗保祿三世(Paul III)成立「教義聖部」(Congregation of the Holy Office),但是西班牙宗教裁判處(Spanish Inquisition)還是屬於西王廷的管轄之下。

 

雖然方濟•羅馬諾•卡斯提隆(Francesco Romano de Castiglione)喜愛獨居,但被選為費耐總會長的視察夥伴。1546年上任,他視察法國(這行為受到法國王室的積極反對)和西班牙,他曾批評清規派者重視外在靈修。1551年在撒拉曼卡招開的總會議 限制神學大師的榮譽給那些多年從事教書的會士:這些會士應在修會在歐洲和美洲所辦的27座大學。羅馬諾在脫勒騰大會的第一期(1545-47年)後部和大部分的第二期(1551-52年),這時期也是最多會士參加的期間。在這時期,修會由於新教改革失去五個會省:斯堪的納維,英格蘭、愛爾蘭、蘇格蘭和德鐸,但在美洲贏得五個新會省,他將把祕魯會省分成聖文生會省和聖安東寧會省。脫勒騰大會結束後,羅馬諾因心臟病在羅馬去世。

 

在脫勒騰,大公會的第二期和第三期之間,由德範•巫所杜馬略(Stefano Usodimare)繼承為總會長(1553年到1557年)。他西班牙原籍的熱內瓦清規派會士,他也是教宗的候選人。他的軟弱的健康使他無法進行視察工作,因此只好其筆寫作來維護修會的特權,面對脫勒騰大公會想要除掉修會的特權。他也在羅馬蓋一座會院來收容許多在逃難的會士弟兄們。1557年被封為樞機,同年去世。

 

另一位熱內瓦人,文生•尤定納尼(Vincenzo Giustiniani),他是屬於一個貴族富裕的世家,這家族也給於修會不少優秀的會士。他曾是巫所杜馬略(Usodimare)總會長的學生,而後也當他的代理會長。雖然選舉議員沒有獲得多年來從教廷的壓力,在1558年選上他為總會長。尤定納尼的第一封書信,他傷心地抱怨薩克森、匈亞利、和波希米亞會省的毀滅。之後三個法籍會省也被加上了。這屆的總會議決定每一個會省只要有一座初學院;反對私人生活的一系列的規定顯出到這時候,在修會內的個人主義還是很普遍。總會議野雞籍地攻擊在修會內的新教潮流。尤定納尼有意要直接管理巴黎的聖雅格會院,維持改革精神,但這計劃被法王極端地拒絕,但他還是能夠去視察西班牙、阿拉岡、葡萄亞,甚至被當地宗教戰爭所毀滅的南法地區。

 

1566年一位道明會士,彌格爾•熙列里(Michele Ghislieri)被選為教宗:教宗聖碧岳五世(Pius V)。他家境十分的貧窮。幼年加入道明會,前後當過初學導師,許多會院的院長,和審判官(據說他盡力拯救那些被告者而成名)。他當主教而後被封為樞機時他還是特別關懷貧窮者[5]。積極地執行和推動脫勒騰大公會議的種種決定,特別是有關主教的部份。他曾經協助聖翡里•乃利(S. Filipo Neri)的祈禱團體和耶穌會初步的發展。

 

在政治界裡,他積極想贖回蘇格蘭女王瑪利亞的性命;藉著他的祈禱,1571年使西歐聯合軍在勒班多(Lepanto)大勝過土耳其軍隊,使西歐能夠維護基督宗教。但是他衝動地將英國女王依撒伯一世(Elizabeth I)除掉教職,引發了教難和忠貞教徒往歐洲大陸逃難,劃上英國國教與天主教分裂的句點。對於道明會,他禁止會院裡的豪華公寓來代替會室的臥室,在行乞修會中把本會列在首位,謹慎解釋脫勒騰大公會議對於修會的特權,使道明會能夠繼續在修會自己的聖堂講道,而不須當地主教的許可。他也出錢協助出版修會的一些文書如1566年出版的《會憲》以及1570年出版的聖多瑪斯著作[6]。同年,教宗碧岳五世委派尤定納尼為註西班牙的教廷大使,而後封他為樞機主教。他的侄子彌格爾•伯內里(Michele Bonelli)樞機長期維護修會,之後成為一種完全的控制。

 

聖碧岳五世也出席在1571年的總會議,以及總會長瑟拉芬•卡瓦利(Seraphin Cavalli)的選舉。卡瓦利別號叫「恭敬者」是義大利的布瑞峽(Brescia)人;外表刻苦、高瘦但舉動文雅。在1559年教宗保祿四世(Paul IV)去世後,鬧群攻打教廷時,身為教義聖部的官員差一點被殺死。他曾陪同尤定納尼總會長前往西班牙視察和參加脫勒騰大公會。他曾視察過托斯乾和隆巴底會省的69座會院和17座會所,加上34座隱修女院。在比薩據說他曾使一名馬拉斯比納修女(Suor Malaspina),一位五年攤販者完全痊癒。他視察法國時,逞罰他的代理會長,因為後者為了保持的的職務,向法王求情。卡瓦利也不故當地嘉爾文教派激烈的攻擊前往低國地區。他前往西班牙的途中,進里昂時,他的祈禱使他能夠奇妙地解脫胡格諾派(Huguenots)的。1577年謹慎地除理一座西班牙會院的案子,因為這會院也成為犯人的窩了。他視察西西里時,將把阿埔露西(Abruzzi)團體升為聖加大利納改革會省。他視察西班牙南部的貝迪卡會省時,1578年去世於賽爾維亞。由於眾人把他當作聖人一般,所以埋葬之前當地人都積極地爭取他的聖髑做紀念。

 

1580年伯內里樞機強迫選議遇過熙斯篤•法比里(Sisto Fabri)而選上菲拉拉的保祿•康思達比里(Paolo Constabile di Ferrara)。保祿•康思達比里年輕時,由於與一位可疑的教授在一起曾經在宗教裁判所被告。但是後來成為一位熱心的宗教裁判官,後當任教廷神學顧問。是一位苦修者,細心地遵守貞潔願,他熱心為窮人服務,渴望為天主致命,他是一位嚴格但有正義的上司。他曾視察過拿伯列斯和西西里,讚美西班牙和葡萄牙會士的傳教熱心,同時也嚴厲地改正法國幾個會省缺乏這種工作項目。這時在菲律賓的玫瑰團體正在成立。1582年康思達比里在玻羅那去世,同樣也是有聖人的好名聲。

 

1583年的總會長最後能夠自由地選熙斯篤•法比里(Sisto Fabri)為總會長。當時他當卡瓦里總會長的宗佐,使他陪同總會長去視察許多會省,雖然他同時也是教廷神學顧問。他特別關心修會的學術生活,因此出版了修會研讀濟劃新編,還命令那些不盡本分的教授和不願讀書的學生會士關在監獄裡。他也執行脫勒騰大公會議有關隱修女院的一些新制度。阿美尼亞合一會士團(Uniate Friars of Armenia)(1344年創立了)最後被組成為一個省會,而許可他們在他們紫色的長袍上穿上白會衣,而帶有衡線花紋的頭巾。面對修會在教會內的新位置,法比里在1588年招開一個最「總會議」,但這會議無法開成。 聖加大利納•利奇,曾經警告他不要干涉另一位道明偽神祕家的案子,里斯本(Lisbon)的訪親之瑪利亞修女(Sor Maria de la Visitacion),但他不肯聽。最後這位修女承認她假冒一切是為了推動葡萄亞從西班牙王室控制的解放,教宗熙斯篤五世(Sixtus V)(在伯內里樞機的勸導下)罷免法比里,但他不肯下台。因此,他只好到弗羅倫斯迴避。教宗死後,法比里才回羅馬,1594年在聖撒比納會院去世。「法比里的任期」,會史家蒙提爾(Mortier)說:「教會看到耶穌會一種新式的修道生活的新模樣,也結速了教會的行乞時代」。

 

熙伯利多•瑪利亞•貝察拉(Hippolytus Maria Beccaria)雖然體格衰弱,是一位有活力的上司。他在北義大利的蒙多比(Mondovi),他也曾在玻羅那大學教書,他也曾當任過修會總部的官位,直到他在1589 年被選為總會長,當時他才39歲。由於他咬脫離伯內里樞機的控制,遠離羅馬直到伯內里主教在1598年的逝世。他不斷地視察德國、奧地利、西班牙、葡萄亞、波西米亞、匈亞利、玻蘭,在戰爭的濃煙下行動。玻蘭會士很不客氣的對待他,使他在1594年不願參加聖雅欽的宣聖典禮。

 

貝察拉總供召開四屆總會議,他獲得教廷的支持,盡力的抵抗將把修會的規律生活接受當時流行的耶穌會的樣式。 教宗克列孟八世(Clement VIII)也禁止會士們以昂貴的禮物,甚至到破產,來討好樞機維護者或教廷的官員來取利益。但是總會議也開始稱呼總會長為:「最尊敬的」。貝察拉親自提議除掉地方上司的選舉,而學習耶穌會的制度,以任命的方式來選地方上司。幸好,修會的維護樞機本尼利(Bernieri),本身是一位道明會士,否決修會制度的任何大改變。總會議也將把墨西哥聖 雅格會省在分一個新的會省:瓦撒卡之聖熙伯利多會省(San Hipolito de Oaxaca)。胡格諾派(Huguenot)教徒亨利三世 Henri III)攻打巴黎時,巴黎的聖雅格會院的會士們也跟市民拿著武器來維護巴黎。一位狂熱的年輕會士雅格•克列孟(Jacques Clement),被伯爾宮(Bourgoing)院長的道理所感動,就某殺法王亨利。在法國道明會差一點被制止,但在1592年的總會議稱呼這些愛國者(除了克列孟)為「致命者」。

 

道明會在南法米迪地區(Midi)的改革,對於修會為來的發展由很大的影響。1569年尤斯納尼把法蘭西改革團體升為奧西丹納(Occitania)會省。這會省使由曾屬於土魯斯和普文斯(Provence)會省的清規會院所組成的,雖然初期還保持著她的活力,但也漸漸往下坡發展,直到瑟巴斯丹•彌格爾里(Sebastian Michaelis)在1588年上任為第二位省會長。他首先改革克爾蒙-賀勞特(Clermont-Herault)會院。這偉大的會院,如會省內的會院都在宗教戰爭時,被胡格諾派(Huguenots)教徒毀了。但彌格爾里是無法改革馬賽的王立聖馬熙民(Saint Maximin)和聖巴溫(Ste. Baume)二座會院。在1599年,這時,彌格爾里已經不是省會長,被選為土魯斯的院長,改革運動也在此深根。

 

1599年貝察拉的任內,修會與耶穌會開始了著名的寵佑de auxiliis之爭論。貝察拉認為修會是為了維護真理而不是要跟耶穌會相對,才舉行種爭論。1560年,貝察拉在拿伯列斯總會議中去世。

 

 

研讀

這世紀最重要的神學爭論就是馬丁路德的信教改革運動所起發的。路德以「只有信德、只有恩寵、只有聖經」的原則口號提倡教會改革運動;這就是以相信聖經是唯一復義的方式。由於馬丁•路德首次反駁教會是有一位道明會士若望•德則爾(Joannes Tetzel)(卒於1519年),為了推動羅馬聖伯鐸聖殿重建的募款經費,就宣講有關寬免和大赦的道理所引發的。因此理所當然由道明會士們從事反駁新教的教理和維護教會的神學立場。不只是身為教宗特使的卡也丹樞機與馬丁路德扯到關係。首位裁判馬丁•路德的神學著作是教宗良十世Leo X之神學家,熙維斯特•馬素里諾•比也洛(Sylvester Mazolinus de Prierio)(卒於1523年)。比也洛曾經著過一本很受歡迎的告解神師的手冊,俗稱為《熙維斯狄那》(Silvestrina),一本論烏束的裁判官手冊和一本靈修彙編叫《黃金玫瑰》(The Golden Rose。自然地,這爭論大多數都是德鐸道明會士,雖然屬於別的國籍會士也熱烈地參加。

 

其實與新教者辯論也使修會更重視聖經研究。當時法籍道明會士司比里督•駱德(Spiritus Roterus)(1564年)反對聖經被翻譯成方言。其他會士如若望•碟鄧保(Johannes Dietenberg)(卒於1537年)將把聖經翻譯成德文(1524年)。二位著名的道明聖經學者桑德斯•巴尼尼(Santes Pagnini (卒於1541年),他是撒文那羅拉的徒弟,而出版了一個新編義大利文聖經,十分忠實希伯萊原語 (所以當時許多批評家認為巴尼尼版的聖經太猶太化(里昂,1528年),一本希伯萊語辭典以及其他的聖經教材;和瑟納的熙斯篤(Sisto da Siena)(卒於1569年),他是一位皈依的猶太人,入教之後加入方濟會。他曾被告為異端者幸好被道明會宗教裁判官,(未來的聖碧岳五世),他著的《神聖書集》(Bibliotheca Sancta)二冊,是第一本聖經總介紹書。

 

脫勒騰大公會為了反對路德的學說,強調傳統和聖經就是教會信仰的來源。道明會學者,雅格•納千德(Giacomo Nacchiante)(卒於1569年),在脫勒騰大公會議中,講說聖經傳統超過的理論,而後被在常的議員和上司嚴謹的禁止。一位西班牙會士,麥爵爾•嘉諾(Melchior Cano)(卒於1560年)所發現的。 嘉諾之作品《神學資料》(De Locis Theologicis撒拉曼卡,1563年出版年出版)找到了這平衡,同時也開始了神學一個新科目:實證神學或是研究神學的資料。首先,會士們,由於還是採用士林主義的歷史方式,所以不重視這發展的重要性。雖然在這時候修會內有一些開始對教會史和教父學有興趣,但是大部分都專門研究修會歷史。

 

路德對於復義的道理爭論也成為脫勒騰會議的神學討論高潮,有許多道明會積極的參加:18位主教和27位神學家。

 

脫勒騰第一屆的大公會議中,修會有方濟•羅馬諾總會長、安博•卡達連諾(Ambrosius Catharinus)主教(卒於1553年,一位有獨立思想的道明會士,他維護聖母無染原罪始胎以及非多瑪斯思想的說法),巴多祿茂•司比納 Bartolomé Spina)(卒於1546年,他曾認為卡達連諾為異端者而與卡也丹爭吵過有關永生的學說),和道明•德酥多(Domingo de Soto)(卒於1560年)。

 

脫勒騰第二屆大會中有托勒多總主教巴多祿茂•卡蘭撒(Bartololomé Carranza)(卒於1576年;他著名的《要理》(Catechism使他被宗教裁判所多年被關在監獄裡)和神學家嘉諾(卡蘭撒主要的控告者之一)。重洗派(Anabaptist)之仇敵安博•史鐸格(Ambrose Storch)(又稱為Pelargus1557年)。

 

脫勒騰第三屆大會由尤定納尼總會長和他的同伴卡瓦利,改革者巴拉卡布拉迦(Braga)總主教真福致命者巴多祿茂(Bl. Bartolome de los Martires)(1582)、安當•哈非(Adam Havet),納穆(Namur)主教、宗教裁判官卡米羅•甘陪齊 Camillo Campeggi),撒拉曼卡大學教授若望•卡祿(Juan Gallo)等人。大公會結束之後,著名的《脫勒騰大公會議的要理》(Tridentine Catechism1566年出版)由道明會的主教,蘭先諾(Lanciano)之良納多•馬利諾(Leonardo de Marino),撒拉(Zara)的穆修•卡林(Muzio Calim)、莫登納(Modena)的厄迪邱•弗斯卡里尼(Egidio Foscarini)和葡萄牙神學家,方濟•弗累羅(Francisco Fureiro)主編。

 

但是脫勒騰大公會,在教會內沒有結束有關恩寵和復義的問題尤其是解釋聖奧斯定的學說,因為他的神學影響了路德和加爾文的觀念。在魯汶大學有彌格爾•巴衣烏斯(Michael Baius)(卒於1589年)提供他對奧斯定的恩寵論的新解釋,但被教廷的譴責。為了維護這譴責,耶穌會提共新觀念,和一位西班牙耶穌會士,布魯鄧修•蒙地馬憂(Prudencio de Montemayor),在1581年引起了道明會士道明•巴奈(Domingo Báñez)(卒於1604年)的強烈批評。 另一位耶穌會士路易斯•摩里納(Luis de Molina)(卒於1600年)所寫的《自由理志、恩寵和預簡之協調》(The Concordance of Free Will, Grace and Predestination1588又獲得巴奈(Báñez)的反駁。這爭論在華拉多里大學由耶穌會士安當•巴蒂拉(Antonio de Padilla)和道明會士狄亞哥•奴諾(Diego Nuno)爆發,之後傳到其他大學城如:撒拉曼卡、撒拉古撒、高多亞等地。教宗克列孟八世(Clement VIII)曾採取大學對於這問題的意見之後,將把這問題委託一個樞機主教所組成的委員會來除理;經過二次討論之後這委員會對於摩里納'的作品和學說有意見。1598年教宗克列孟又邀請道明會和耶穌會的總會長是否雙方對於這問題可以合結但是由於雙方個有他個會的立場而堅持他們的說法而失敗。教宗只好召開一個特別會議來解決這問題。這特別會議在1602年到1605年陸續召開68次,多次與教宗克列孟親自在場旁聽。教宗去世之後,他的繼承人教宗良十一世(Leo XI),之後教宗保祿五世(Paul V)都召開這些會議。直到教宗保祿五世最後命令停止討論這會議,也同時禁止雙方彼此相稱為異端。

 

道明會的主要說明者有狄亞哥•阿法瑞斯(Diego Alvarez)(卒於1635年)和多瑪斯•勒穆茲(Tomas de Lemos)(卒於1629年);在耶穌會方面有國瑞•瓦倫西亞(Gregorio de Valencia)以及三位同伴帶領。

 

這些爭論至少反駁了當時明旺的維名論。這學說多年影響了整個哲學體系,引導了復義問題和所謂的第二世或巴羅格式士林學派:這就是高中世紀思想系統的奧斯定主義、多瑪斯主義,和思高德主義在哲學復興,同時人本主義在其他文化的項目中達到高峰。對於道明會士而言,多瑪斯主義的復興,是在上世紀已經開始了,這是由卡也丹開始推動的,而從新創造了一種新潮流,雖然不是那麼反對維名論如他們反對思高德主義。卡也丹最著名的作品是他的《神學大全註釋》。他的註釋正確、簡單又敏銳;之後所有多瑪斯《神學大全》的評論版都附上卡也丹的《註釋》。他也寫了許多哲學作品,最重要的有:《論存有與本質》(On Being and Essence《名詞之類比》(On the Analogy of Names,以及被重用的告解神師大全》(Summary for Confessors。他也曾經寫過一些有關當時熱門話題的小作品如,有關教宗的權利,論借錢賺利息等其他社會倫理問題;聖經註釋:他著的希臘文新約的註釋可說是有獲得學術評論水準。有一些學者已經發現他的作品中有受到當時的極端的阿偉羅斯學派者的影響,雖然在世時他積極地反對和反駁他們的學說。例如:尤其有關多瑪斯證明人靈不朽的學說他自己本身逗留之時,無法擁護多瑪斯的學說;因此曾經被巴多祿茂•司賓納積極的反駁。

 

卡也丹總會長在任時,嚴謹推動修會的學術傳統。1551年的總會議公報中強調所有修會內的哲學和神學教育應要嚴格的遵守聖多瑪斯的學說。在1567 年教宗碧岳五世宣布聖多瑪斯為教會聖師之榮譽,而規定道明會教授應多年教哲學才能教神學。這時一位道明讀書修士,結束了文學教育之後入初學院(有一些地方是入會之後才讀文學科),之後修邏輯兩年,自然折哲學和型上學三年,才能上神學 (及對比的理性神學和倫理神學課程)為四年。他們先得修伯鐸•西班牙(Petrus Hispanus)(後教宗若望二十二世)之《邏輯入門》和亞里斯多德一些主要作品而附上聖多瑪斯的註釋,之後一章一章祥細地研究《神學大全,而根據卡博祿(Capreolus)和卡也丹的解釋。這種方式使修會能夠有一種穩固的哲學體系,一種亞里斯多德學說去了解聖多瑪斯的神學思想。當時教書是由教授講課,學生一個字一個字將把教授所講的一切操寫在他的筆記本上。如果學生不專心的話,教授將會罰他坐在課堂的地板上。

 

雖然巴黎還是保持為整個歐州的文化中心 但在這世紀的中葉,西班牙的大學開始成名,也成為西班牙帝國的黃金時代之中心。現在道明會士,不必在任何大學教過四個學年才能可當神學教授。在西班牙有撒拉曼卡(Salamanca)、華拉多里(Valladolid)、賽高維亞(Segovia)、賽爾維亞(Sevilla)、托勒多(Toledo)、阿卡拉(Alcalá de Henares[7]和瓦倫西亞(Valencia)等幾座大學。但在屬於西班牙統治的新大陸,所創立的大學都是由道明會創辦的或有修會協助而成立的如:桑多多明我(Santo Domingo)(1551年)、利馬(Lima)(1551年)、墨西哥市(Mejico)(1553年)、波哥大(Bogotá)(1580年)、瓜地馬拉(Guatemala)(1589年)、墨西哥(1589年)、庫斯哥(Cuzco)(1598年)。

 

在西班牙的文學復興的領袖是道明會士方濟•維多利亞(Francisco de Vitoria)(約1483-1546年)。維多利亞雙親是屬於卡斯提(Castille)的貴族家屬。他曾在布爾高(Burgos)讀書,15歲加入道明會,而後被上司派往到巴黎留學。畢業之後從1516年,維多利亞在此地教哲學和神學;他也曾改編聖安東寧的倫理著作、伯鐸•高多亞(Pedro de Cordoba)的講道稿,及一本倫理學辭典。他在1522年獲得博士學位,而回國從事教書工作,首先在華拉多里的聖國瑞書院,在1526年在撒拉曼卡負責所謂的「早晨講座」。撒拉曼卡漸漸成為西班牙最偉大的大學,但是它的學生都很俇野,而要求教授們以方言教課,因此在這兒,每一位教授需要贏得學聖的尊重才能生存。維多利亞顯出他是一位偉大的教授:他講課清除而深透加上他對於古典拉丁文熟悉,使他的課程受注目。維多利亞違反當時學術規定,不利用隆氏《文函》為課本而採用多瑪斯的《神學大全》為課本;他不但恨清楚地分吸汗解釋內容他還探討裡邊有趣而不太被討論的部份來研究。在將近二十年,除了幾次由於健康的因素而休假他繼續教課寫作,成為這座大學的改革者,使撒拉曼卡成為一時歐洲最偉大的大學。

 

在巴黎,維多利亞對於人本主義者伊拉斯姆斯(Erasmus of Rotterdam)所推動的教會的改有好感革,但是現在與他會兄伯鐸一起(雖然他還是保持著中庸和客觀)協助宗教裁判所來監督在西班牙的這種思想潮流。他本身偏向耶穌會會祖聖依納爵•羅躍拉的改革觀[8](維多利亞也曾寫過一本《註釋神學大全第二冊下本,1-140題》他講課的一些筆記,尤其是他教的聖事論的筆記還是保存著。他最偉大的著作應該是他的《講稿[9]

 

他著作中有四篇是有關教會和國家以及教宗和大公會之間的關係。有關最後一項,維多利亞採用更極端的方式來解釋教宗(教會)的權利。他認為教宗的權利,尤其是對於世俗的法規是非直接的,同時教宗應該,除了有嚴重的原因之外,應該順從大公會的決議。因此教宗熙斯篤五世 Sixtus V)點將把他的作品列在教會的「禁書目錄」中。另兩篇作品是探討所謂的合法的戰爭以及美洲原住民的權利。這些問題的探討和研究使撒拉曼卡的聖德範會院成為維護印地安的神學家和傳教士的中心,使維多利亞被後世封為「國際法之父」的榮譽。其他作品都是與倫理學和聖事神學的有關問題包括噎些有關生命權,婚姻[10]和借錢高利貸。

 

維多利亞和道明•蘇鐸(Domingo de Soto)有很多優秀的學生。蘇鐸(卒於1560年)。他從1532年在撒拉曼卡大學授課,有效地反對維名論[11],在1545年,察爾斯五世(Charles V)派遣他為帝國神學家的身分去參加脫勒騰大公會,因此寫了他著名的《論本性與恩寵》(On nature and grace,在 1547年教他回德國當他的告解神師。在1550年回撒拉曼卡,被選為院長,而在此教書直到1556年。他曾些過許多哲學和神學的著作,最著名的是他的《論權利與法律》(On Right and Law是最突出的。它其中的一位道明會學生是麥爵爾•嘉諾,他有關的實證神學由瑟拉芬諾•拉奇(Seraphin Razzi)(卒於約1613年)和保祿•齊撒多 Paulus Grysaldus)(卒於1609年)繼續發展。瑪爾定•勒德斯馬(Martin Ledesma)(卒於1594年)與嘉諾的協助在葡萄亞的科茵布拉哥印伯拉(Coimbra)成立一座很重要的神學書院。另一位神學家伯鐸•德甦鐸 Pedro de Soto)獲得英國女王瑪利亞•杜多爾(Mary Tudor)曾在英國牛津教書;巴多祿茂•卡蘭撒(Bartolomé Carranza)。文生•法耳費得(Vicente Valverde)庫斯哥(Cuzco)之首位主教,和業羅尼莫•洛艾撒(Jerónimo Loays a),利馬的首位總主教。他也多多少少影響了巴多祿茂•卡撒斯。但是他不只是影響同會的弟兄們。另一位重要西班牙會士是狄亞哥•德撒(Diego de Deza)(卒於1523年),宗教總裁判官和托勒多總主教,他曾支持哥倫布往西印度的計劃。

 

在西班牙外,也有其他著名的瑪斯主義者,如依斯鐸•易索拉諾(Isidore de Isolano)(卒於1522年)他寫過有關傳教學而比較有創造性的聖若瑟論;菲拉拉的方濟•希維斯迪 Francesco Silvestri)(卒於1525年)他也一本典型的《反駁異教大全註釋》;和吉斯登•賈威略(Chrysostom Javellus)(卒於1538年)曾經寫過一本哲學課本[12]。道明會士(除了卡達連諾主教以及一些西班牙籍會士)繼續反駁聖母無染原罪始胎教條,主要人物有卡也丹和德國人維乾•維特(Wigandus Wirt)(1519年)後者引其了機大的爭論,而後強迫他退回。其他學者如巴多祿茂•斯賓那(Bartolomé Spina),文生•柯爾撒鐸(Vincenzo Colzaldo)(卒於1532年)和安當•馬拉巴(Antonio Marrapha)(卒於1550年)反駁彭本納奇(Pomponazzi)和卡也丹有關靈魂的永恆性。斯賓那也反對卡也丹對於原罪、受洗、告解的需要性、教宗的權威、婚姻等問題的原先觀念。

 

新教積極地攻擊告解聖事以及脫勒騰大公會議後對於這聖事的復興也引發了倫理學進展。除了一些基本倫理書集如維多利亞所著的,也出現了一些「手冊」和「良心個案」的書集提共給告解神師,如卡也丹和比也洛(Prierio)的著作。

 

我們也不要忘記這時代兩個修會著名的背教者。第一位是瑪爾定•傅瑟(Martin Bucer)(卒於 1551年)他是一位阿爾薩斯(Alsace)人,由於家境十份的貧窮,加入道明會來求學,他首先受到伊拉斯姆斯(Erasmus)而後路德的影響,1521年,脫離修會後還俗而結婚。 他初期定居於法國的斯特拉斯堡,而後搬到英國,他在英國國教所編的《共同祈禱書》(Book of Common Prayer)給了極大的影響。他積極地使路德教會和其他地方性改革教會維持聯繫。

 

另一位背教者是若堂•布魯諾(Giordano Bruno)(卒於1600年),一位拿不列斯人,他受到所謂的『古代神學』觀念的影響[13]。他在歐洲流浪,尋找工作,賣出他的「記憶的藝術」。他後來被騙回義大利而後在宗教裁判所被告。由於他不願回修會,他只好被轉送給政府官員,而後如一位固執的異端者被燒死。

 

這二人的命運很明顯的告訴我們,出了官方所擁護的多瑪斯主義之外,也有許多非正統的思想潮流語官方噱說不同的,可惜,這還是很少修會的學者或史家細心去探討修會。由於這主義在脫勒騰大公會中很順利地解決一些神學的問題,多瑪斯主義也後來被其他修會採用唯他們官方的學說,如些奧斯定會和迦爾莫羅會;同時這學說也成為新創的耶穌會的教育原則和陶成他們會式的精神。

 

祈禱

道明會的祈禱方是在這世紀沒有受到極大的改變。

 

根據脫勒騰大公會議的決定,聖碧岳五世在1570年規定整個普世教會的禮儀一致:採用羅馬式。這規定也包括所有的修會,出非修會的禮儀方式 有超過兩百年的歷史。那時,方濟會選擇接受共同的脫勒騰式,道明會和嘉篤會,迦爾莫羅會和其他古代的修會選擇保留他們修會的獨特傳統和禮儀習俗。但是在1553年有一些較小的改變加入。貝察拉總會長的助手,保祿•卡斯篤奇(Paolo Castrucci)在1600年重編修會的彌撒經本,而增加了新的禮儀規定。這些改變搭部份是受到人本主義式的者的拉丁文和巴羅格式的儀式。總會議多次努力容納當時強調正式默想的靈修潮流,最後在1574年的總會議中規定會士應要留在詠經席行共同祈禱,那就是夜禱之後十五分鐘。

 

雖然這世紀有記載許多修會中背教的悲劇例子,但是這世紀也出現許多聖德的美妙例子:許多司鐸和服理修士。最優秀的應是當代的道明婦女,她們效法聖加大利納•瑟納的榜樣以道明第三會會員的身分跟隨基督。有一些婦女是先知,或受到耶穌傷印。有幾位是受到撒文那羅拉改革思想的影響如真福芬妮•斤撒尼(Bl. Stephana de Quinzanis)(卒於1530年);真福路琪•納爾尼(Bl. Lucia of Narni)(卒於1544年)這位第三會會員成為兩個城市爭稐的原因:納爾尼(Narni)和維特堡(Viterbo)都想希望這位聖女居住在他們當中。真福加大利納•拉根尼奇(Bl. Catherine of Racconigi)(卒於1547年)和道明尼加•巴拉迪邱(Dominica de Paradiso)(卒於1553年)。

 

聖加大利納•利奇

在這世紀其中最著名的道明會婦女是聖加大利納•利奇,原名「山迪納」(Sandrina)的她,1522年出生於弗羅倫斯一個歷史悠久的貴族家中。她四歲時,母親已經去世而有後母養大,她在蒙地瑟里(Monticelli)本篤會院受教(這隱修院內的修女中有二位是她姑姑)。年幼時已經對於十字苦像有深厚的恭敬,也定型了她靈修生活的方向。九歲時,,由於她看到二位修女為了一本靈修書而激烈爭吵,使她這事件大為憤慨,而要求離開這座會院。在1533年的夏天,她遇到兩位屬於柏拉多(Prato)聖文生隱修院的道明隱修女,來她家園逃錢,她親淑弟茂迪•利奇(Timoteo Ricci),是這隱修院的告解神師。13歲時,雖然她父親堅持的反對她自願加入道明隱修院。在初學期,當她向苦像祈禱時,聖加大利納開始體驗超拔的忘我經驗,尤其是週四及週五。她在1536年發願,但團體的修女們免強地答應因為試看在弟茂迪•利奇神父和當時的省會長的份上[14]。接著她的身體開始衰退:腎結石、氣喘,dropsy和高燒等病患,她將近兩年期堅守病床而醫生都認為她無藥可治。但是所得撒文那羅拉的轉求奇妙的痊癒了[15]。弟茂迪•利奇神父親身對這案子感到不安;使省會長方濟•羅曼諾(Francesco Romano),總會長雅博•卡紹斯(Alberto de Casaus)和羅勃•杜奇樞機(Roberto Ducci),獲得教宗保祿三世(Paul III)之託詢問她,而規定每兩年當地聖道明會院新上任的院長都要舉行正式詢問。直到她的死亡,她還是在宗教裁判所被上訴。

 

1552年,她大約三十歲,她被選為院長。她必須面臨隱修院,多年來所類機的種種問題,如團體的經濟問題,以及會院內的一些設備。她種共當過七任的院長,當中卸任時也繼續當過本院的副院長。在她第二任時(從15561558年)她開始與弗羅倫斯之大公爵德拉羅斐瑞(Della Rovere)家族的烏比諾(Urbino)、聖卡羅•伯羅岷(St. Carlo Borromeo)、聖瑪利亞瑪達肋納•巴奇(St. Madalena de Pazzi)、聖斐里•乃里,阿肋珊達•魯撒諾(Alessandra Luzzago)和在路卡Lucca 的聖喬治和聖道明的改革隱修院間立信的往來。 1554年經過她的積極祈禱,大眾來訪就漸漸減少,她的五傷聖印完圈痊癒了。她留下將近一千份書信,而每一封信顯示她的頭腦靈立、深厚又平衡的靈修很明顯。她的書信中,實我們我們更深入的了解她的神修精神由於她初期的《傳記》重點在與神蹟以及其他超性的現象。雖然她的隱修院十分的窮,但她還能夠每天供都給將近300人吃飯,有時她期是地增加麵餅,特別關心給貧窮的女孩有足夠的嫁妝出嫁。1590年去世,而在1746年由本篤十四世(Benedict XIV)列為聖人。

 

這時代出現兩位重要的神修學家:可敬的路易斯•哥拉拿大(Luis of Granada)(卒於1588年)和諸位殉道者真福巴多祿茂(Bartolome de los Martires)(卒於 1590年)。

 

路易斯•哥拉拿大

會史中最重要的靈修作家之一是路易斯•哥拉拿大(Luis of Granada)出生於一個貧窮家中,幼年加入道明會,後被上司派往華拉多里與麥爵爾•嘉諾(Melchior Cano)和巴多祿茂•卡蘭撒(Bartolomé Carranza)都在維多利亞之學生,狄亞哥•阿斯篤迪洛(Diego de Astudillo)寫神學。他原先是要被派往海外去做傳教工作的,但是上司將他安排到西班牙南部的高多亞(Cordova)去改革當地著名的聖道明天梯會院,在他的領導之下,這會院成為在西班牙道明生活的重要中心。在此他遇到一位教區神父,著名的聖若望•亞維拉(S. Juan de Avila)這位聖人將把厄卡特和北歐的神祕傳統帶到西班牙。路易斯•哥拉拿大當時是 巴達和斯(Badajoz)的院長,受到剛成立的耶穌會之邀,前往葡萄亞的哥印伯拉(Coimbra)授課;在此被選為葡萄亞省會;她也曾拒絕被封命為布拉迦(Braga)總主教,而退讓給諸位殉道者之巴多祿茂(Bl. Bartolome de los Martires)。路易斯•哥拉拿大努力的從西班牙宗教裁判處救出卡蘭撒但失敗。他卸任省會長職任後從事著作和宣道工作,成為一位著名的神師。他的晚年都受到依連串的挫折:首先葡萄牙的政壇決定向西班牙宣佈獨立,和訪親之瑪利亞修女(Maria de la Visitacion)之案子[16]

 

路易斯•哥拉拿大(Luis of Granada)的著作尤其是神修類的很多。最著名的是《罪人之指南》Guia de Pecadores),一本完整的基督生活准則給一般平信徒用的

 

在這時候西班牙發生一個有關很神祕主義的大爭論。麥爵爾•嘉諾(Melchor Cano)和其他神學家,對於這運動有所保留,因為他們認為太講究祈禱會開始輕視具體的善功、聖事、默想等傳統神業。我們也不要忘記,這種運動也強調內在經驗,因此偏向新教所推動的自我主義。路易斯•哥拉拿大(Luis of Granada)維護一般信徒都能夠達到祈禱生活的各種階層,同時以一種中庸平衡的基督生活觀來反駁嘉諾對靈修生活的觀念。其實嘉諾本身也寫了一些神修作品來表搭他的靈修觀念。

 

真福巴多祿茂

1514年五月三日祿茂•弗南德思(Bartolome Fernandes)出生於葡萄牙之里斯本。取別名為「諸位殉道者」(de Martyribus 來紀念他領洗的教堂。因此他常被稱為:「巴多祿茂之諸位殉道者」。

 

1528年十一月十一日入道明會,真福祿茂在里斯本初學、隔年發願;之後也在同會院修神哲學直到1538年。晉鐸後,他開始從事培育和教書的工作前後在里斯本、巴達里亞(Batalha)、厄福拉(Evora)等會院(1538-1557年)當教授;同時也曾經負責葡國王子路易斯(Infante Luis)之長子安當(Dom Antonio)的督課教師,之後在里斯本之本比嘉(Benfica 會院之院長(1557-1558年)。

 

真福祿茂是由葡萄牙王妃加大利納(Catalina)向教廷推薦為布拉迦(Braga)總主教。在1559年一月二十七日教宗保祿四世(Paul IV)以詔書《天賦之賞報》(Gratiae divinae praemium)正式任命他為總主教 。他接受主教職務是為了服從他的省會長和好友也就是著名西班牙籍神修作家可敬的路易斯•哥拉拿大(Luis de Granada),後來是記述他事蹟的首位傳記家。1559年九月三日真福祿茂在里斯本聖道明會院教堂晉牧。成為全葡國教祖。

 

真福祿茂在1559年十月四日正式任職後,他開始在他的總主教區開始一些牧靈計劃。除了他定期的牧者巡訪之外,他也開始積極地向他的羊群傳教,而替他們編寫一本《要理問答》(Catechismo ou Doucrina christiana);他特別關心教友的培育和教育以及聖職人員的聖化和培育工作。為了實現這兩點,真福祿茂在1560年特別邀請耶穌會來負責教區的公共書院,後來演變為「聖保祿書院」;在教區各地創辦倫理神學的書院以及不斷地出版教理的作品。他也推動當地的慈善事業,在荒災和瘟疫病時親自救濟難民和病患者。

 

真福祿茂的著作總共有三十二本書籍;其中最重要有《牧者動機》(Stimulus Pastorum)一書,曾經送給每一位參加梵一和梵二大公會議的神職上司作為反省材料。

 

但真福祿茂最大的貢獻應是帶領葡萄牙教會的脫勒騰改革運動。從1561年到1563年他參與脫勒騰大公會議,總共在這大公會議中呈上268件意見或申請,這顯示他對於教會的改革與復興的重視,同時在會議中顯出他的智慧、謹慎和聖德。為了實現脫勒騰大公會議所要求的改革他在1564年舉辦教區大會議,接著在1566年招開教省大會議。在1571年和1572年期間他在「藤園」(Campo Vinha)開始建設一座培養司鐸的大修院。

 

1582年二月二十三日他辭主教職位而退休於維亞那•卡斯特羅(Viana de Castelo)道明會十字架會院,這會院在1561年成立,由他推動來提高神學教育。真福祿茂在1590年七月十六日去世。這位良善的主教早已經被眾人擁護為「神聖總主教、貧窮者和病患者之父」,他安葬於舊的十字架堂[17]

 

 

宣道

當時的宣道風繼續進展而漸漸維持前世紀人本主義者所推動的文雅演講方式。因此簡單的教訓或嚴肅的神學辯論現在獲得了巴羅格式的演戲風格,基本主題被延長擴展。由於當時宗教分裂和神學的爭論也產生了一些積極的辯論,這些宣道師利用誇張的控告或諷刺的方式來反駁對方。這種宣道方式也許式逃避學者講課的枯燥,聖經章節太比喻化或是對於文學風格的遲鈍。當時最優沒的宣道是以最美麗的語詞,而不只是正對聽眾的頭腦,同時也要感動他們的心。修會對於會士宣道的好品可在總會議的公報中顯出。在1518年修會規定宣道者的考試。在1513年起,修會在低國地區和薩克森(Saxony)開始接本堂工作,打開一種比較固定性的宣道空間。

 

在這世紀,修會的宣道工作是面對三種聽眾:1)信徒對於基本信仰和生活的知識;來推動天主教的改革和反駁新教的教條。2)向政府官員和教會上司的勸語,提醒他們對於大眾的利益和信仰的進展的極大責任,3)在新大陸的福傳工作。每一個會省的著名宣道師都留下他們講道搞得收集書,這噎成為當時社會和教會風氣最佳的研究資料。

 

宣道師其中的任務士礎利和推動一些以恭敬生活為主的善會組織。例如:狄亞哥•維多利亞(Diego de Vitoria)在西班牙推動和擴展恭敬耶穌聖名這恭敬方式轉遍各地到拉丁美洲到中國。多瑪斯•斯德拉(Tomas Stella)在1539年在羅馬的米諾華聖殿創立聖體善會,來反駁新教對於聖體聖事的不敬和汙辱[18]

 

玫瑰經善會繼續地發展。「聖母經」的後半部也正式在1568年,加入在羅馬袖珍日課內。但是直到1600年玫瑰經才獲得它現在15端的樣子。藉著誦唸玫瑰經,在1571年使海軍在勒班多勒班多(Lepanto)的勝利這這恭敬更加流行。 這每一個修會積極地爭取他們會祖士這恭敬的方式的發明者直到教廷以召令明確的禁止這種說法。最後玫瑰經善會的專制監督和成立正式委託給道明會。玫瑰經成為道明會宣道的重要主題,當時也有一些會士專門宣講和推動玫瑰經的恭敬方式。

 

文藝復興運動時代也利用藝術來傳福音,如同弗羅倫斯的聖瑪谷會院所開始的系統,同時也傳播到各地。當時本會最著名的藝術家是聖瑪谷會院服裡會士巴多祿茂•柏達(Bartolomeo della Porta)(卒於 1517)。他可說是上等文藝復興運動藝術風格的創始人之一,如真福安吉利格神父是初期文藝復興美術風格的創始人。柏達入修會之前已經是一位藝術家而是雅博丁定內里(Albertinelli)的同伴。據說拉斐爾(Raphael)曾經向他學習,也認識了米開朗基羅(Michelangelo)以及其他當時著名的義大利藝術家。他們藝術作品都受到莎文納羅拉的神修之影響,利用想像、高貴的刑式、溫馨有簡單的色彩。在聖瑪谷會院還有一位畫家,保里諾會士(Fra Paolino)雖然她的作品與柏達相似但是每有那麼有力。在弗羅倫斯也有一名道明隱修女保迪拉•內麗(Plautilla Nelli)(卒於 1587),她在美術史中被列為當時最重要的女畫家之一。

 

除了一些少數的詩家之外,不容易提出當時著名文學家。我們只能夠提出一位:馬竇•班德略(Matteo Bandelli[19](卒於1555年),法國阿根(Agen)主教。他對於當時文學界的重要人物很熟悉,曾經寫過214篇小說,內容世俗。這些小說都翻成英語而被當時話劇者採用唯他們作品的故事,如 莎士比亞所著的《羅密歐和朱麗業》

 

巴多祿茂•卡撒斯

這世紀最著名的傳道士是巴多祿茂•卡撒斯(Bartolome de las Casas)(1474-1566)他可算是在新大陸最偉大的道明傳教士,他的講道和他的著作能夠說服和感動他的觀眾如同聖經裡的先知一樣。屬於賽爾維亞(Sevilla)的本納羅撒(Peñalosa)的猶太族皈依家屬,他的祖先後來才受洗皈依的。卡撒斯曾經所得他親叔的庇護,在主教座堂書院求學[20]。他回賽爾維亞時,他開始學拉丁文,也許預備加入聖職界。

 

19歲的巴多祿茂•卡撒斯親眼看到哥倫布首次航海回西班牙[21],他們帶著七位印地安人,一些奇怪的土產和動物來證明他們已經發現另一個新世界。巴多祿茂•卡撒斯是一位當地的商人,由於生意失敗和生活貧窮,他嶼其他三位親弟決定冒險跟隨哥倫布 往新大陸的航行。他們長途回來後,戴著一位小印地安伙子,伯鐸將這孩子送給巴多祿茂•卡撒斯或夥伴,直到女王依撒柏拉命令奴隸通同回美洲。伯鐸帶著他的兒子(現在雖然是一位聖職人員但還沒有晉鐸)陪他回西班諾拉(Hispanola)(海地Haiti)參加此島之新任總督,歐班多(Ovando)(1499年);卡撒斯從1502年到1506年從事當印地安人的傳道師。在依奎(Higuey),那時金山開發時,他親自看到的印地安人被殘殺。1507年巴多祿茂•卡撒斯前往羅馬[22] 也許是要協調新大陸的教務,他可能在此或回西班諾拉後晉鐸,狄亞哥•哥倫布(Diego de Colon)總督[23]在島嶼上也把一些地賞賜給這位新晉鐸的神父。現在卡撒斯也是一位地主,擁有一些替他耕種、挖金屬的印地安奴隸,同時他也決定替 印地安人講道理。他在拉維嘉(La Vega)獻上首祭,可說是新大陸首次事件。

 

他也遇到一位有聖德的道明會士伯鐸•高多亞(Pedro de Córdoba)。他是被卡也丹在1507年所派到美洲的15位會士之一,我們也知道只有四位在1509年到達:他們是伯鐸•高多亞(Pedro de Córdoba)(卒於1530年),安當•蒙特西諾(Antonio de Montesinos)(卒於1530年),伯納•聖道明(Bernardo de Santo Domingo)和一位服理修士。蒙特西諾,一抵達新大陸而看到印地安人在殖民者的手中的情況十分的吃驚。因此1511年開始公開攻擊那些殖民者,那些有奴隸而虐待他們的都被拒絕教會的寬赦和領聖體之恩。1512年約有40位會士到達,伯鐸•高多亞(Pedro de Córdoba)因此在桑多多明我創立一座會院。

 

1513-14巴多祿茂•卡撒斯前往古巴與當地印地安人協調和平,但是無形中成為一場殘殺的證人。在此地他在撒瓜(Xagua)附近的阿里茂(Arimao)買了幾塊地從事農業,同十來救濟救濟在船難中西班牙人。由於他積極地投入這項工作也無法向印地安人講道理。他曾經聽過蒙特西諾在桑多多明我的著名講道,但自己體驗到這講道的嚴重性是因為隔年,由於他有奴隸,一位道明會的告解神師拒絕給他寬赦。接著三年他積極地攻擊和反駁道明會士所維護的道理。直到1514年的五旬節,當時正讀了聖經時(德訓篇34),被感動,而公開地皈依於主。

 

他皈依之後,卡撒斯回西班牙為印地安人向王室上訴,他在馬德里和華拉多里學法律。1517年獲得王室的許可回美洲推動改革。但是受到殖民者積極的反抗 。為此他又回西班牙,差一點嶼哥倫布一樣的被扣上鐵鍊回國。這次卡撒斯逃避於撒拉曼卡的道明會院,繼續讀法律,同時等待著西班牙王察爾斯五世(Carlos V)回國。在1518年,卡撒斯獲得佛蘭德籍方濟會士的支持,說服了西王察爾斯五世(Carlos V),(本身是半佛蘭德人),採用另一個方式來統治新大陸:利用農民而除掉到目前所用的軍人殖民者。卡撒斯細信地做計劃,同時要求道明會的幫忙將把他所要實施的計劃落地在他們的傳教區中:威尼瑞拉(Venezuela)的古曼那(Cumana)地區(1520-21),但是上等階級人士以及一些手下都禁止他推行計劃,而又開始利用奴隸;這種方式引起了當地印地安 起義,使一群會士和政府官員被當地人殘殺。

 

計劃失敗後,卡撒斯只好回桑多多明我,而發現他計劃的失敗是因為他與當地奴隸者的關係十分的密切。他受到當地道明會長,道明•貝丹碩(Domingo de Betanzos)的建議,他之後放棄他所有的財產,在1522年在桑多多明我入道明會來救自己的靈魂,在1524年結束她的初學年而發願。

 

之後的十二年當會士:前後當初學生、學生、而後當普拉塔港(Puerto de Plata)會院的院長。卡撒斯又再一次回到政壇是因為他要再次告訴印地安人的情況。當時他看到巴哈馬群島(Bahamas Islands)的印地安人半死半活地躺在海灘上。為了答覆卡撒斯不斷地寄到西班牙王室的書信,1530年一個王室改革委員會通過一個新法令禁止印地安 奴隸制度。他的講道和在告解室所講的勸言內容,使修會上司把他調回桑多多明我而在兩年的期間禁止講道,這兩年的「靜默時期」其實也沒有白費,因為他藉著這機會收集和編寫了他主名的作品:《西印度史》(Historia de las Indias)。月在這時期,卡撒斯開始建議從非州運來的黑人奴隸比利用印地安人的好處,因為當時他認為這些黑人都在一種合理的戰爭所逮捕的,而他們的力氣和體能比印地安人良好,適合在挖金屬的工作。但是他後來對這意見十分的後悔。因為他看到虐待印地安人和黑種人都一樣的。同時在西班牙有一些會士在王室裡宣講有關「印地安的罪過」,而一些殖民監護者的上等好友也使反奴隸制度除掉,恢復原來的政策,反對方濟會和道明會的傳教士的意見。卡撒斯後來獲得准許去拜訪一個反政府的軍營,當時一位信徒哼利奇略(Enriquillo)酋長正在招集印地安和黑種人反政府的起義。卡撒斯成功地避免這次的革命,也證明與印地安人協調和平是很實際的;,而後他寫了他重要作品之一:《唯一的方法帶領眾人相信真正的信仰》(The Only Way to bring all Peoples to the True Faith,不是利用武器威脅而勢力用宣道和好榜樣。這極大的成功使他的上司讓他當一位傳教士回美洲大陸傳教。

 

1534年他被任命唯一個傳教團的上司,陪同一位道明會主教去祕魯的教區傳教。但是旅程的問題史他們停留在尼卡拉瓜(Nicaragua);在此地想要推動他們的和平的傳教方式,但是不久被軍人殖民者殘忍的趕走。卡撒斯之後前往墨西哥市而被新成立的墨西哥會省,被任命為瓜地馬拉區會長。在墨西哥,上任的首位總督開始歸化整個新大陸的政治組織。在1536年墨西哥市的教會會議中,參加會議的神長們聽到卡撒斯動人的演講,加上蘇馬拉嘉主教的支持,會議決定列下三個決議:1)不可以征服或強烈威脅的手段強迫異教者皈依;2)奴隸者將會被教會處罰;3)沒有受到道理傳授不可謂成人受洗[24]。伯納定•閔那亞被委任將把巴多祿茂•卡撒斯的書信和著作親自呈上教宗保祿三世(Paul III)來處理這爭論。教宗後成立一個委員會,由康達里尼樞機為主席來決定這問題。這委員會在1537年公佈以教宗保祿之名宣佈了一本召令《偉大的天主》(Sublimis Deus,內容都是採用卡撒斯著的《唯一的方法》一書的原則,再次肯定默西哥教務會議的決定,命令那些奴隸者馬上除掉教職,同時也規定在傳教區如何型聖事、慶祝瞻禮節日的方式。

 

在瓜地馬拉,巴多祿茂•卡撒斯成功地進入所謂的「戰爭之地」,在此地使當地酋長皈依而傳教事業也漸漸進展。他有回墨西哥市參加省會議,這省會議也委託他回西班牙招集新傳教士來新大陸傳教。在瓦哈卡(Oaxaca)他寫了他的《改革》(Abuses and Reforms。他第二次好機會是當察爾斯五世(Charles V)如帝王回西班牙來從整中央政治結構,而為了答覆卡撒斯的書信,帝王要求卡撒斯的上司讓他留在歐洲,參加西班牙改革殖民地區法律的大會議。在這大會中,卡撒斯發表他著名的《印地安人殘殺的記錄》(Account of the holocaust of the Indies 他著的《面對毀滅印地亞地區天災的十六種良藥》(Sixteen Remedies for the Pestilences Destroying the Indies)及他的《控訴監護者二十六條》(Twenty Denunciations of the Encomienda,他勇敢地控訴當地官員貪污。這本書感動了西班牙帝王簽上所謂的《1542年的新法律》規定將把殖民監護者制度除掉。巴多祿茂•卡撒斯的仇敵為了使他離開王廷,要求察爾斯帝王封卡撒斯為主教。

 

1545年,卡撒斯第三次來墨西哥,這次為恰怕斯(Chiapas),現在沒有修會服從的約束但是他的教區十分的貧窮,由於當地殖民者反對他的操作,使他無法去管理這教區。他被邀請來墨西哥市參加美洲主教會議。他後來發現,西王,由於經濟危機,都接受祕魯殖民者的賄賂,因此皇室將把一些維護印地安權利的法律完全取消。而後他在恰怕斯(Chiapas)委任一位副主教而留下一些祕密的規定如何寬免違反印地安人的權利的罪人,他寫了《教會的一個警告》(Ecclesiastical Exemption: A Warning威脅當時西班牙的攝政者太子斐里(Felipe),而最後一次離開美洲。他回西班牙時,他反駁控告他出賣國家的罪名,最後他使西王恢復原先的法律,同時也加強殖民地區的法律,經過五天延續的辯論,哲學家賽普爾為達(Sepulveda)努力地證明印地安本性就是當奴隸。卡撒斯最後宣不再他教區範圍內的印大安人已經解放了,而辭職主教職。

 

卡撒斯現在是駐王室的「眾印地安的種代表者」。他這次定居在華拉多里道明書院,每天向王室上訴或關新大陸的狀況報告。當時祕魯殖民者抽出八百萬金幣呈上王室,將所有的印地安人與永久性的買回,卡撒斯曾經寫給他會兄卡蘭撒向當時在英國的西班牙王斐里二世(Felipe II)求情。 他寫了《祕魯之寶》(The treasures of Peru來表示印地安人有能力每回他們的自由。但是由於最後的茵卡王去世(也許被謀殺)這意見沒有被使用。卡撒斯高齡82歲時在1566年去世,他死的時後一個好友正在賭給他聽他向王室的最後上訴,求西王成立一個大會來探討印地安人的釋放。在卡撒斯去世年之後,這大會有召開過而有良好的效果。身為司鐸、會士、主教、退休的作家、政治家以及在三位教宗和四位國王之下服務的卡撒斯在五十年的歲月裡不斷地位印地安人以及所有人類的人權奮鬥。他至少野渡大西洋超過十次。由於他的作品都被西班牙的仇敵和新教學者用來攻擊西班牙的殖民政策以及教會的傳教方式,卡撒斯的先知性聖德,都沒有被正式認同。最近他們開始發現他可能是西班牙最偉大的人物之一。早在1982年,修會已經開始正式的列品案,希望卡撒斯將能列為教會的聖人。其實在在地三界國家卡撒斯影經被認同為真正解放的主保。

 

卡撒斯的故事,可說是道明會在新大陸傳教使的中心,但他的例子不能代表修會在傳教使的貢獻。我們在這裡還沒有提到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精彩過程如在菲律賓、日本、中國和印度。我們也不要忘記道明繼續從事傳教工作:巴爾幹地區Balkans、蘇俄和中東地區甚至到玻斯,;向歐洲各地的猶太人,尤其是羅馬市內。碧岳五世為這些從猶太教皈依的婦女創立一座修女院。

 

我們回故當時的傳教事業事如何開始、和維持的,這一切都是由無數的傳教士以血汗所付出的犧牲,多時遇到寂寞和死亡。這些勇敢的傳教士還要面臨殖民者的反對和當地人的暴力。有時他們的傳教方式時分有創造性而能夠接納當地種族的好價值,但時當時的一些歐洲人的的偏見使西班牙和葡萄亞會省無法接納其他種族入進修會,這種偏見是定基在西班牙的民族史,他們面對摩爾和猶太小數民族的挑戰去追求民族合一成立一個國家的認同。卡撒斯可說是這世紀道明會傳教事業中的例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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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了在羅馬新建聖伯鐸聖殿以『大赦』的特恩向信徒要求捐款,引發了當時教會的危機。

[2]據說這伯鐸•玻內迪 Pierre Bonnetti)當省會長時,同時又當王室顧問和二座本篤會院的院長也收集的不少私人財產!

[3]這是帝王和法國召開的大公會來攻擊和反對教宗朱利歐二世(Julius II)。

[4]據說聖加大利納•利奇在一個亦向中曾看到這位總會長在地獄!

[5]他當選教宗之後,他還是繼續地照顧窮人。

[6] 後世也曾這版為『碧岳版』(Editio Piana)。

[7]拉丁文稱為「肯普魯敦」(Complutum)。

[8]  當時聖依納爵新的方式和靈修還是被傳統教會注意和懷疑。據說當聖依納爵在撒拉曼卡時,曾經來過聖斯德望會院,拜訪維多利亞。

[9]所謂的『講稿』(Repetitiones)或是講課的大綱。這種文章當時教授們,在每一個學期結束之前,都要求學生交這大綱給他們評估。這也就是整理課程中的筆記。

[10]與英王亨利八世(Henry VIII)的離婚問題。

[11]  為了與阿卡拉大學引起學術爭奪,這唯名論潮流也傳入撒拉曼卡大學的書院裡了。

[12]這位學者反對多瑪斯噱派對於復義學說。

[13]當時許多文藝復興運動人本主義者認為這所謂的古代神學就是一切宗教的前體,因此發展成為一種凡神哲學或是自然信仰的趨向。

[14]因為後者原來是聖女加大利納後母的親兄。

[15]這是紀念撒文那羅拉致命地二十二週年,她父親和整個團體積極的象這位神聖的會士使加大利納早入痊癒。

[16]這著名案子的主角是一位道明修女訪親之瑪利亞修女;偽神祕家假冒受到許多特恩如異象、印五傷、預言等特恩;曾經受到哥拉拿大的肯定,哥拉拿大甚至寫了她的傳記,讚頌她的美德和特恩,但最後被發現是一個大騙局。

[17] 1845年三月二十三日教宗國瑞十六世(Gregory XVI)封他為「可敬」。教宗若望保祿二世(John Paul II)在2001年七月七日許可列真福品,同年的十一月四日封他為真福品。教會將七月十八日為真福之紀念日。

[18]這善會除了定期參加彌撒、領聖體和守聖時之外,他們還隆重地舉行一些遊行,把聖體帶給臨終者領聖體。

[19]總會長文生•班德略(Vincenzo Bandelli)之親弟。

[20]卡撒斯之叔方濟•本納羅撒(Francisco de Peñalosa1497年他曾經加入民兵 征服哥拉拿達穆爾人起義有勞,而被封為西班牙王室的小官員。

[21]據說巴多祿茂•卡撒斯親淑,伯鐸•奔那羅撒(Pedro de Peñalosa),協助哥倫布招集海手上船的。

[22]據說他對於脫列騰改革之前的教廷時分失望。

[23]狄亞哥,哥倫布(Diego de Colon)是哥倫布之子。

[24]這最後一點,方濟會由於他們推動大眾的領洗,十分的反對這項,甚至上訴教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