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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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我們的未來

 

有時我們遇到後大公會議的危機時,如歷代所遇到的一些困難,使我們感到好像道明會士是沒有未來。我們知道吾主耶穌保證教會會有未來的。但是在歷代中許多修會為教會服務而被創立而消失。直到如今,一個重視宣道福音以及鼓勵和協助他人投入這種工作的修會還是需要的。我們修會的存在,完全是靠著現代的年輕男女去感受這工作的重要性而慷慨地答覆這需求。我們的人數已經開始下降是這些社會變化之前就出現的,其實在歷代中我們經歷過更;極大的危機,但修會仍然存在,而修會的服務事項是越積極、越地球性。因此修會未來的發展可以往兩個方向邁進。

 

第一是恢復詹德爾復會的浪漫理想:就是會復修會原先的嚴謹規律生活來跟現代世界對立。1968年的新編《會憲》被採用時,恢復會祖的精神(如梵二所要求的),沒有把它除掉。我們可能不會恢復原始的習俗如深夜起床恭唸誦讀日課,穿上毛質的內衣,和型苦鞭。所謂的「清規」理想應前後一貫的才行,這就是在二十一世紀中渡過十三世紀的生活。

 

另一方面是接受賴高德所列下的原則反駁詹德爾的觀念,那就是修會的性質士在於它的使命,配合時空的演變,它的生活方式同樣應配合執行這使命的需求。這觀念是新編的《會憲》所提共給會士們的,實際上在修會的各階級被接受和實行。但是,我們不要忘記賴高德重視與喜愛修會獨有的傳統如詹德爾,而前者經過細心檢討才願意更改它們。

 

由於我們很明顯地在後現代時期的地球多元文化中,很明顯地,這些改變是比賴高德初步所想像的更徹底更極端。如同初期的宣道士們,我們應該「向每一創造物宣道福音」,「」in season and out of season「」。這兩個聖經章節與我們的生活有親切的關係。

 

首先,這表示團體生活不可如以前在大會院度一種嚴肅的隱修規律生活,為此,小型團體去積極地渡過友愛生活來支持和肯定其他會士,甚至那些在某一段時期必須要單獨生活和單獨工作。柯彌而曾說:「有一些道明會士住在團體之外,有一些稍微投入在團體內,有一些是利用團體,幸好還有一些是為團體而度生活的。」大多數的會士應要在團體內生活,在積極的共融中為弟兄生活,調換意見和觀念、合作。團體生活中應該有來容納當地的情況。

 

第二,這表示我們的研讀生活不可只有一種統一的思想綜合:聖多瑪斯的思想,雖然它的奇妙智慧還是我們修會中最寶貴的資料之一。然而我們的團體必須維持會士之間的對話溝通,有時在這多元化的世界裡,要進行一種很困難的辯論、彼此爭取好的觀念。如果福音能夠被完整的保持、又完全地傳授給他人。我們需要找出一種理性的新克修觀念,在團體討論完重的問題中,雖然弟兄們積極的辯論,但還是能夠維持手足的愛德。

 

第三,在這活動和演變的世界中,我們的祈禱必須要維持它的隱修性和它的禮儀性,同時參與世界的一切事件。 它應是禮儀性的,因為我們的默觀應在教會內、為教會實行,而不只是一種個人的心理性的「經驗」。首先我們需要肉體和心靈的克修之援助。我們必須維持我們獻身者的身分:成為一位真實的單身者,事實的一位貧窮者,而一位明理的服從者在這重視物質、持有性、自私。我們空想認為說只要渡過一種中等階級的專業組的生活方式,我們還能夠繼續成為默觀者。修會的克修傳統海有很多東西可以教導我們的,它們反而是要更加強而不是被放棄。為此道明隱修女應成為整個修會靈感的泉源,不是與其他道明之家支派格局,而是成為道明生活的中心。

 

最後,在這時代多元媒體而它所協著的一些善業,我們的宣道工作不應是去它的定義。我們應想起聖保祿所說的話:「我若傳福音,原沒有什麼可誇耀的,因為這是我不得已的事;我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格前九:16)

 

從事使徒工作的道明修女和在俗道會員參與這共同的義務,但她們也要常常反省,如聖女加大利納•瑟納一樣,她們目前種種的機會。其實在某些方面他們平信徒的身分,使他們能夠進入更廣闊的境界工作。因為有時 聖職人員,由於他們司鐸的性質,主要有一些行聖事的義務。但是在這種那麼投入的世界中活出道明會的身份是更困難的。他們必須要勇敢地定立他們與整個道明之家所要辦的角色,會士們應大方地支持他們的決定而協助他們成全他們的使命,去面領時代的需求。

 

我希望這敘述過去歷代事件的素描能夠讓我們和這章的為修會未來簡引能夠在年輕人的心靈中起發一種與聖道明曾經所聆聽過的召叫。聖道明不只是聆聽它,他也一生樂議的答覆這召換:「來跟隨我,我要使你們成為漁人的漁夫。」(谷一: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