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 56 (1967)年中國主教團於正式成立即設11個委員會,即:教義委員會、司鐸委員會、禮儀委員會、修院委員會、聖召委員會、教育委員會、社會工作及教友傳教委員會、傳教事業委員會、大眾傳播委員會、基督徒合一委員會、非基督宗教聯誼委員會。後又成立牧靈委員會。
民國 60 (1971)年4月13日改選,于斌樞機當選團長,原來12個委員會改組為7個委員會:牧靈委員會、教義委員會、聖職委員會、禮儀委員會、教育委員會、社會發展及教友傳教委員會、大眾傳播委員會。
此外,若干委員會因為工作繁多,又分成幾個小組。如:聖職委員會包括聖職組、修院組及聖召組。社會發展及教友傳教委員會,分社會工作組、教友傳教組、美滿家庭組、基督信徒合一組。禮儀委員會,又分為禮儀組、編譯組及聖樂藝術組。各委員會均聘有組員及專員數人,籌劃與推動工作。
64年5月20日,主教團再度改選,于樞機及郭總主教蟬聯主教團正副團長,狄剛主教為秘書長,李震神父為副秘書長。主教團委員會調整為八個,即牧靈委員會、聖職委員會、教義委員會、禮儀委員會、社會發展委員會、教育文化委員會、教友傳教委員會以及宗座傳教善會委員會。
68年6月5日,主教團常年大會,調整委員會為6個,即:教義委員會、禮儀委員會、聖職委員會、教育文化委員會、傳教委員會、社會發展委員會(附設正義與和平組)。72年4月,主教團改選,選出羅光總主教為主教團主席,增設教友委員會。
77年3月8-11日主教團常年大會增設橋樑教會服務委員會。
80年4月16-18日,主教團改選,單國璽主教連任主教團主席,加設大眾傳播委員會及宗教合作委員會。
80年11月25-28日,主教團年底全體大會,調整委員會為十二個,即:教義委員會、福傳委員會、聖職委員會、禮儀委員會、教育文化委員會、宗教交談與合作委員會、橋樑教會服務委員會、社會發展委員會、教友委員會、大眾傳播委員會、聖經委員會、家庭委員會。
84年4月18-20日,主教團改組,單國璽主教連任主席,增設醫療牧靈與移民觀光兩個委員會。
84年11月27-30日主教團年終大會決議新設正義和平委員會,主任委員為狄剛總主教。
85年4月9-11日主教團常年大會,成立「宣聖委員會」。主教團常設委員會總計為十六個。
87年11月30日到12月2日,主教團成立原住民委員會,由曾建次主教為主任委員。
橋樑教會成立「中華天主教史料彙編小組」及「兩岸交流研發小組」。
89年11月27-30日主教團常年大會決定「宣聖委員會」暫時結束。
92年4月21-25日主教團春季常年大會,「大眾傳播委員會」改名「社會傳播委員會」。
95年4月22-28日主教團春季常年大會為精簡委員會,將功能相近的委員會合併為如下之十二個委員會。
96年12月28日主教團任命程若石神父為主教團秘書處秘書長。
97年3月24-28日主教團春季常年大會,主教團改選。主教團主席:洪山川總主教 。主教團副主席:劉振忠總主教 。
98年4月27日主教團任命陳科神父為主教團秘書處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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