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座教義部正式公佈「對所謂的顯現與啟示分辨的程式規範」31-5-2012更新)

(梵蒂岡電台訊)聖座教義部近日將一份發佈於1978年,題為:「對所謂的顯現與啟示分辨的程式規範」檔,公佈在梵蒂岡官方網站上。文件中強調:分辨所謂源自超自然的顯現事件,是教會的必要任務。文件內容除了拉丁文本外,現行還有五種官方譯文,聖座教義部部長列瓦達樞機主教並為這份規範作序。列瓦達樞機在序言中寫道:在教會生活與教會使命中,與超自然現像有關的經驗是現實的問 題。這份在教宗保祿六世任內,於1978年發布的規範檔,原本的發文對像只有主教們;不過後來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也在一些著作中出現,因此現在由聖座教義部正式公佈。列瓦達樞機援引教宗本篤十六世在2010年「上主的聖言」勸諭解釋:唯一的公開啟示與私人啟示的不同。唯一的公開啟示,也就是天主聖言,要求我們的信仰;私人啟示是否真實可信,取決於它們是否指向基督,並且合乎基督的啟示。因此,私人啟示是對信仰的一個幫助;教會的許可主要是告訴我們:它並不相反信仰與善良習俗,信友們能以謹慎的方式參與。它能幫助我們在現時代中更妥善地活出並瞭解福音,因此不該忽視它,但也不必要使其成為習俗。以及無論如何,它都必須符合作為信德、望德與愛德的養分。為此緣故,聖座教義部正式公佈這份規範。列瓦達樞機在序言結束時寫道:這些規範能「幫助教會牧人分辨所謂的顯現與啟示、源自超自然信息或現象的嚴格任務」。希望也能對這領域的神學家與專家有所助益,在今天,對這方面的反省與檢視需要更加深入。這份規範的內容概括性地指出「所謂的顯現和啟示」特徵的判斷標準。這些判斷標準分為積極性和消極性。積極標準,例如道德的保證,或至少是極可能為真的存在事件,經過嚴格調查所得的結果,主體的精神狀態穩定且度正直的生活;消極標準,例如信理上的錯誤,圖謀錢財,主體有精神疾病或有不道德的行為。這份規範的最後表示,對於這類事件,事實上是教區主教有責任盡快蒐集資訊並展開仔細調查;地方主教團與聖座教義部則是在該教區主教或信友團體提出申請後介入行動,但提出申請時應當排除事件本身俱有可疑的理由。